7日上午考语文,9点准时开考,可考到10点30分左右,江西定县某考场监考老师突然说发错试卷,统一上交试卷答题卡,另发一套全新的试卷考试,到中午1点,考试才结束,120名学生受到影响。当地教育部门启动了应急预案,从周边调取备用试卷,并延长了考试时间,保证考生考满2小时30分钟。(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对于高考,尽管国人都打起了精神,但还是会出现一些意外。2009年,安徽省太湖县一考场发生错发答题卡事故,尽管三名监考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考生的高考结果却无法改变;2012年,高考综合科目考试临近结束时,湖南省洞口县九中考点信号员错发终考信号,导致考试提前4分48秒结束,同样处理了相关人员,但对考生而言,同样有不公平的嫌疑……再如此次发错试卷,虽然顺延了考试时间,但考生的情绪,显然是无法保持平静的。
问题已经出过多次,但处理却有些手忙脚乱,在旁观者看来甚至是相当狼狈的。为何这样呢?因为相关方面的行为,并不像运筹帷幄之中的做法,而像是灭火员的做派。这一次,相关部门虽然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一方面,学生们的心态已经变化;另一方面,学生们处于疲劳作战状态,对其成绩也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甚至还会对下一场考试带来负面影响。
为何每次的补救措施都不能令人满意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则,各地出台的高考应急预案,往往只包括考生忘带准考证、考生作弊等情况,并不包括考试出错本身;二则,高考出错不乏其例,却鲜见有人因玩忽职守而被问责,即使有,也只是记过之类,这很难让相关的工作人员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在公众看来,高考是一件不可有任何马虎的大事,但在这些人看来,高考也许只是一场考试罢了。心态固然不错,但对考生却是不公平的。
显然,无论是考试出错本身,还是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这些都必须有一整套的制度应对——若不能从根本上对这样的现实问题进行杜绝,那么应该有系统的纠正制度;而不能只是“临时抱佛脚”,领导拍板决定补偿一下。事实上,就高考而言,任何一个细节的忽略,都可能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正如不少老师所言,“高考上的一分,可以真正做到‘横扫千军’。”由此可见,只要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职而影响考生的发挥,就已经制造了不必要的不公平了。
自然,于高考而言,确保其不出一丁点差错,无疑还是最根本的要求,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公平。但是,凡事都应该有两手准备,毕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面对频频发生的高考事故,不能仅仅由各地自己应对,有必要出台国家层面的统一的纠错机制。而“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补救”的常识,应该为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所信仰,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考生权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