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每年新增“缺陷婴儿”90万,每年约有10万弃婴,其中99%为病残儿童。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通过财政支持普及缺陷技术诊断,阻断“缺陷婴儿”出生,从而引发了社会的广泛热议和思考。
究竟该不该阻断“缺陷婴儿”出生,热议主要存在两种声音。一种是:重度缺陷婴儿对于社会和家庭不会产生任何贡献,纯粹只是一个“消费者”,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沉重的负担,应该通过技术手段,降低缺陷婴儿出生的可能性。另一种是:无论缺陷与否,都是一条生命,应该给予生命足够的尊严和尊重,即便“他”是一个有瑕疵的生命,“他”也有权利来到这个世界,看看这个世界。一个生命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就强行阻止他(她)的出生,未免太残酷了。
也正是因为这两种声音的长期存在,该不该阻断“缺陷婴儿”出生的问题便成为了一个没有终极答案、大家仍在思考和讨论的问题,也让中国成为了一个出生缺陷的高发国家。全国出生缺陷监测数据表明,我国围产期(出生前后)出生缺陷总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由2000年的109.79/万上升到2011年的153.23/万。而针对这一趋势,另有研究称2015年中国的围产期出生缺陷率将达177.86/万。
也就是说,在议而不决的讨论声中,“缺陷婴儿”的问题愈来愈为严重,“优生优育”的概念愈来愈被淡化,社会性的问题愈来愈显突出。要让孩子未来的路走得精彩,首先要让孩子有个健康的起点。笔者既不赞同把“缺陷婴儿”看作是“负担”的观点,也不认为阻断“缺陷婴儿”出生就是一种残酷。因为婴儿只要被生下来,无论是否有缺陷都将作为“人”,而具有被家庭和社会抚养的权利;但如果明明知道是“缺陷婴儿”却非要为了所谓的“人道”而让其来到人世承受长期的痛苦,这其实才是真正的残忍。
有调查显示,严重出生缺陷患儿中除30%经早期诊断和治疗可以获得较好效果外,约30%出生后死亡,约40%将成为终生残疾。同时每个“缺陷婴儿”的平均花费是109万元。很显然,“缺陷婴儿”就算侥幸生存了下来,其的生存质量也比起正常健康的孩子差了很多,而他们的结局也无非是尘世间受尽煎熬后离开人世。真正尊重一个生命,决不是让他带着天生的缺陷在夹缝中生存。所以,与其让胎儿在生下来后承受痛苦、寻求“解脱”,还不如在妊娠期间就对胎儿去作是否存在严重缺陷的判断,发现风险就中止妊娠,把“缺陷婴儿”的痛苦扼杀在萌芽状态、消除在无形之中。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个别“缺陷婴儿”生命质量很好,有的甚至还对社会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但这并不能代表他(她)就没有遭遇痛苦和磨难,也并不影响降低“缺陷婴儿”出生率的理性分析。笔者坚持认为,就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国民收入水平来说,阻断“缺陷婴儿”出生乃是一个家庭比较理性的选择,更是“人道”之中的“大善”,“尊重”当中的“大尊重”。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