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两高”报告,披露了不少司法改革的新动向,如严惩权力干预司法、畅通诉求渠道、防止冤假错案等。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全面回应百姓的法治关切,是开创司法实践新局面的题中应有之义。
依法治国,司法首当其冲。侦讯、检察、审判的各个环节,充溢着中立、独立、公开、公正、专业、权威的价值理性。明鉴善恶,除暴安良,带给百姓免于恐惧的自由。司法公正之重要,无论在哪个时代,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检省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司法实践,不客气地讲,离公众期望尚有距离,冤假错案、诉求渠道不畅、权力干预司法等方面,常有典型案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整体上给百姓的正义期待泼了凉水。这当中固然有腐败分子的作梗,但制度漏洞还是主要的。制度漏洞,有历史遗留,也反映在人的潜意识里,形成了一些需要警惕的负面“基因”。
历史学家王汎森以“执拗的低音”来形容历史上那些“曾被新派论述所压抑下来的声音”,及一些“被忽略而仍具有重要性的思维方式、观念等”,这样一些看似不彰的“低音”都仍在“执拗”地发挥着效用,就更不用说那些曾经作为我们的“工作方针”而风行一时的思想、策略和办法,且被我庶几称之为“基因”的东西,会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执拗”到怎样的程度。
比如我们的“斗争”基因。传统司法领域中强调的是“强大专政”,是“抗拒从严”,“疑罪从有”的弯子好久才转过来;比如“政绩”基因,反映到司法界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命案必破”、“大力提高破案率”等等,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重口供、轻证据”的风气;还有“官本位”语境下的人治传统或是更强大的基因。权力干预司法,源远流长。许多事实证明,如是思维,有强大惯性。
我之所以将这些归之于“基因”,恰恰因为它们已成为我们潜意识的一部分,在某个特定时候会不经意地冒出来。回顾往年“两高”报告,不难发现某些司法改革的提法一再出现,说明纸上的一套往往在实际中难以落实,从另个角度亦印证了那些负面“基因”的顽强或“执拗”。
如果我们司法实践中的那些负面基因一切了事,皆大欢喜。可惜路要一步步走,既然这样,我们必须时时警惕负面基因的闪现,抑制其作用的蔓延,并作好与之长期博弈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