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官德要防止以偏概全

2015年01月06日 07:33   来源:法制日报   李云

  官德的优劣一定程度会影响到官员的言行,良好的官德有利于依法行政,而劣等的官德很可能妨碍依法行政,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绊脚石

 

  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细则里公务员省考录用的门槛提高了不少,涉及报考资格、基本素质、违规违纪、政治品德等四大方面,明确了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曾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公仆意识差的人都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甚至连家庭美德都被列入了考察标准(1月5日《现代金报》)。

 

  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扩容,无疑是意在严把入口关,以纯洁公务员队伍。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在考察录用阶段就有改革,要求重点加强对考生品德考察。浙江省进一步量化与具体化品德的范围,是一种延伸与升级。官员身上的德,并不仅仅是私德,更多时候是官德。而官德的优劣一定程度会影响到官员的言行,良好的官德有利于依法行政,而劣等的官德很可能妨碍依法行政,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绊脚石。

 

  官德可以左右官员个人行为,同时,也会影响行政行为。2011年,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提出明确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内全体公务员将进行职业道德轮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职业道德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四大专题以及典型案例三大部分。基础知识中包括中国古代如何加强官德修养的内容。培训官德,这个可以有。对公务员进行官德培训,可以认为是灌输官德血液。

 

  从源头把好官德关,制度的善意地球人都知道,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这里有两层意思:其一,由于官德暂时还不太好衡量,有时甚至是模凌两可,很容易被钻空子,这一点表现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上,不排除出现跑偏,由于人为因素让一些人官德不达标,而让另一些人官德达标;其二,官德并非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的简单组合,它是综合的,也是动态的,判断标准具备很强的时代性,因此,要防止在考察过程中的以偏概全,甚至成为一种教条。

 

  现在,公务员招录上出现的种种怪异现象,除了有人为的痕迹外,更多的是制度的阴影与弊端的映射。制度的兴利除弊,制度的创新与改革、改进与完善,来自顶层设计,来自实践出真知,来自时代进步的鞭策,也来自事实问题的倒逼。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制度规定,宏观上讲,如何做到维系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与时俱进;微观上讲,如何制定官德细则,如何释放官德的正能量,这些都需要在意见博弈中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实践过程中循序渐进。

 

  增强可操作性

 

  到底何为社会责任感差?何为公仆意识差?何为家庭美德缺失?具体标准该如何衡量?尺度又该如何把握?新规虽然看上去句句在理,但相关衡量指标却语焉不详,不管是对招录部门还是考生来说,都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如果说个人诚信、政治品德等考察项,尚且可从是否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存在严重舞弊行为等方面入手考察,但社会责任感、公仆意识,乃至家庭美德却着实让人一头雾水,无从下手,不仅在客观上存在调查取证方面的难度,在得出的考察结论上也容易在考生间产生分歧与争议。从这个角度说,基于操作层面,招录新规仍有进一步规范与细化的必要。

 

  四川 杨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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