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考察应“考”的正大光明

2013年04月10日 11:01   来源:荆楚网   金真

  4月7日,河南陕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副县长等5名官员在新密市遇车祸身亡。网友质疑他们是集体外出旅游时发生事故。对此,三门峡宣传部回应称6人均为该县分管旅游项目工作的领导,县里派他们前去考察印象大红袍项目。(4月8日《大河报》)

  网友质疑这批官员是公费旅游是很正常的事情。首先,清明节是国定放假日,一般只听说过在节日里私车公用出去自己旅游的,哪里听说过什么公务考察还要放在休息日的,以至于这批官员被网民戏称为“尽心尽责、废寝忘食”?其次,如果是旅游考察项目团,怎么会和一位政法委书记搭上关系呢?这难道不正是公费旅游的最好证据吗?

  但官方的说法也有其正当的合理性。第一,他们考察的是旅游项目,是为了回去之后研究印象项目在本区域落地的未来发展情况,那么在小黄金周这一旅游旺季期间考察武夷山的印象项目自然能够更清晰地看出该项目的发展现状。其次,死者之一的曹冠军是温泉项目的推进负责人,虽然其为政法委书记,但类似的跨界做项目负责人的现象在各地并不少见。比如有些县里所有一定级别以上的干部都要负责一个项目,这叫全民项目责任制。所以,这次的考察是真考察而不是公费旅游的可能性也自然存在。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恐怕还需要政府部门的深入调查,但由此带给我们的思考就是,公务考察如何建立公信力,如何考的合情合理,如何不被想当然地认为都是在公费旅游?

  首先,笔者认为外出考察是有必要的,有些工作确实要实地看了之后才会有比较、才能有感悟。比如说开发水乡旅游,笔者去过江南的各处水乡,但其中乌镇的管理模式就显然是最突出、最有特色、也最值得学习的,如果不是实地去考察过而是只听听纸质版的材料、只看看网上的信息的话是很难有那种直接感受的。

  其次,公费考察要能站得住脚的关键就是要信息透明、过程公开,要让纳税人觉得这些开支是有必要的、是能够给本地带来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回报的。比如说对于预算在一定范围之外的公务考察就应当如同领导干部任命公示那样在公开渠道进行提前公示,告诉老百姓政府将要组织一次公费考察,目的是什么,地点在哪里,时间如何安排,参与人有哪些。也就是说,公费考察应当考的正大光明而不是偷偷摸摸的。

  如果公费考察能够做到公开、透明、阳光的话,那也就不会出现现在这样官员发生了不幸而民众却在叫好的遗憾局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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