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本溪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迄今仍游走在讨薪的“马拉松”路上。两年时间里,农民工们被辽宁省、本溪市和明山区的三级信访部门,市区两级政府和劳动监察部门,以及明山区公安分局8家单位推来“踢”去。“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是这42名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听到最多的话。(12月11日《京华时报》)
这起农民工讨薪事件涉及到本溪当地一个新楼盘的内部装修,从项目公司到承建方再到分包商,装修项目被层层转包,中间环节出现问题,欠薪就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无头债”,处理起来的难度较大,政府出面介入调查处理需要做更多工作、花费更多时间。这都是很容易为人理解的。
但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在于此事有多难,调处周期有多长,而是本溪市和明山区的信访、劳动部门承接此事所表现出的冷漠。依照《信访条例》及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其他规定,明山区信访局在收到来访农民工提供的信访事项后,应予登记,对于正在办理而还没有办结的事项,则应耐心答复来访者,怎么能冒出“这不是我们的活,我们没有接待的义务”这样的话?不是明山区信访局的活,是谁的活?莫非明山区还存在其他信访单位,可以代理明山区信访局受理信访事项?
明山区劳动监察部门先是要求农民工去找市里,在来访农民工说明已经去过市里之后,又称,“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这番话严重不负责任。本溪市市长的职能权限范畴,不是一个区级劳动部门说了算的。这起农民工讨薪事件,本溪市市长该管也管得到,之所以被拖了两年还没解决,就是因为像明山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的基层执法人员给市长拆台、给农民工伤口撒盐,拖着不办,推诿扯皮。
明山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何以有底气,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也不上心?其实从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的答复就可以看出端倪,该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颜文明称:“按照领导规定,这件事今年9月份移交给明山区政府处理,具体处理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太清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纵然如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官员所说,这件事的执行程序按领导要求移交到了区里,但也不意味着该支队就卸去了责任,作为市一级劳动监察主管部门,完全有责任敦促下级单位加紧办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撇清就绝不沾边,上行下效,才有了本溪市劳动监察支队和明山区劳动监察部门推卸本职“大踢皮球”的讽刺景象。
此事经媒体报道,很可能短期内迎来转机。但不是所有欠薪、讨薪事件都能进入媒体的报道议程,都能掀起舆论波澜。这起农民工讨薪事件揭示出,即便农民工严格依照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的办事程序,文明守法的争取政府支持,也还是不免陷入反复奔波的死循环,从失望滑向绝望。这类事件的发生,无异于刺激讨薪者以零和博弈的思维,以让地方政府丢丑并造成社会代价的极端形式来赢得关注,争取问题解决的可能,最终让整个社会为此付出更高成本。
这起农民工讨薪事件最早开始于2012年9月,迄今已有两年三个月时间,这段时间恰好与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动的作风建设,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段重合。必须追问的是,本溪市和明山区两级信访、劳动部门是如何一边开展上述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大谈特谈贴近群众,而一边搪塞群众推诿履行本职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