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批评”再证礼金入刑的必要性

2014年11月25日 06:39   来源:红网   薛家明

  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成都市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即日起至12月底,成都市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12月5日前,所有领导干部都将公开承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11月24日《成都商报》)

  无须讳言,随着中央整风的不断深入,许多官员将名贿转为暗腐——通过人情往来、电子礼券等方式联络感情。目前由“礼”生财,已是个别领导创收的新途径。的确,一个500元、1000元的红包,看着并不起眼。但倘若集聚起来,也是一笔巨额财产。成都市把注意力聚焦在红包腐败上,是反腐的一次与时俱进。地方政府的这种反腐嗅觉与责任意识,值得点赞。

  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拒收红包”、严查电子红包,违规收红包被查处后实名曝光……乍一看,《方案》的杀伤力颇大,有助于管住日益泛滥的人情消费、变相行贿。但问题是,除了曝光、点名、问责等“老三篇”,会收到叫好叫座的实效么?诚然,从效果上看,这些老办法确实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在四风形成“抗药性”的当下,点名、曝光很难彻底根治人情腐败。否则,各地也不会轮番发文,整治人情风。

  在今年9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透露:收受礼金罪已经写入正在研讨的刑法修正案(九)。虽然,收受礼金罪并未最终出现在征求意见稿上。但无疑,收受礼金罪指出了一个整治人情风的重要方法——入刑。为何人情腐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情掩护下的收礼无罪。当前,对收受礼金违纪行为的处理,主要是给予党政纪律处分。譬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官员单纯收受礼金,视情节轻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然而,与落马相比,收受人情“礼”,无疑是贪官最安全的选择。

  诚然,“礼金入刑”在实践中难以和正常的人情往来区分,还可能降低对受贿的打击力度。而且,可能会导致一些受贿行为按收受礼金处理,以致重罪轻罚。但问题不能掩盖实施的必要性。从大方向上看,“礼金入刑”仍是发展方向。与其让地方政府在纪律处罚上,一次次向红包腐败,发起堂吉诃德战风车式的冲锋,不如在制度面发力,用“礼金入刑”化解红包腐败。

  但愿,各地点名、曝光、批评等老手段的乏力表现,能成为礼金入刑再出发的起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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