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在当地一论坛上曝光了一批“老赖”。令人惊讶的是,这批老赖身份十分“丰富”:县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地税局、公安局等多个单位的公务员“榜上有名”,更令人吃惊的是,名单上还有一位人大代表。(11月4日人民网)
对于“老赖”已不是新闻,不时见报的某某镇政府官员吃饭打白条把哪家饭店吃倒闭了,这不也是“老赖”吗?欠债不还,这种比较野蛮的“老赖”称为乡村恶霸;公务人员凭借稳定的收入和身份成为众人追捧担保的“香饽饽”,现在“老赖”扩大到了公务人员身上,让人不得不警醒。
“老赖”的出现,有众人钻金融体系漏洞的空子的原因,也有银行工作人员为工作量烂放贷的原因,有复杂的不可推卸的人情关系,也有基层公务人员薪酬过低,不得已为之的无奈,但这些之中最为可怕的就是“老赖”们仗着自身身份地位故意为之。
由于公职人员借款或是为他人出面担保,最终无力偿还成了“老赖”,此类现象以前并不多见。因为公务人员毕竟有一个稳定的收入。公务人员有一个好的“身份”,具有固定收入一大优点,成为了很多想向银行“借钱”人员的“工具”。俗话说的好“没有那金刚钻,别揽那瓷器活”。天下没有万无一失的事,一旦中间资金出现问题谁来偿还?公务人员贷款或者担保都具有偿还义务,不能碍于情面,不好推脱,就揽了自己干不了的那“瓷器活”。更不能仗着自己的“身份”,再抱有法院不能把自己怎么样的错误思想,就可以“懒”着不还。
“老赖”们行为严重损害政府信用,严重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既然发现“老赖”现象所带来的严重性,就及时整治,消除影响,亡羊补牢未为晚矣,还来的及重得民心。我们仅仅在道德上期望官员诚实守信是无济于事的,如果不能解决公务人员对谁负责的问题,就永远无法铲除“老赖”现象的生存土壤。
根治“老赖”就该先掀掉他们身上的“公”字护身符,去掉“特权”思想,依法办事,依规做人,切不可去挑战法院、法律的权威。四中全会后,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必将会得到加强。对于“老赖”加强教育引导,甚至严肃处理,不能放任自流,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真正把“老赖”的漏洞堵住,才能重塑政府形象,才能彻底整治“老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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