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师德“红七条”时也应多些温情关怀

2014年10月11日 06:49   来源:红网   刘运喜

  昨日,教育部(微博)新闻发言人续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教育部已首次针对高校教师,划出被称为“红七条”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禁止行为,涉及教学科研、兼职兼薪、招考推优、生活作风等方面。如违犯“红七条”,将给予最高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10月10日《新京报》)

  近年来,对于教师群体来说,可以说是多事之秋,除了中小学教师外,高校教师也没少“出事”,一度将高校教师引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令高校和教育部门应对不暇。因此,加强对高校教师的管理,划定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确有必要。

  此次教育部针对高校教师划定师德“红七条”禁行行为,要求各高校在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时优先考虑师德表现突出的高校教师,而对违犯师德“红七条”的教师,最高可解聘或开除。要求高校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要求建立问责机制,追究高校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

  笔者认为,师德作为职业道德的一种,主要依靠教师的自律,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评价来实现,促其加强行为的自我约束。高校应当加强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特别重视师德教育,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水平。

  道德重在教育、重在引导、重在自律、重在监督。要让高校教师师德高尚、忠诚教育、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前提是关于高校教师管理的制度完备、机制完善、工作规范,教师的一切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尤其重要的是,我们在对教师提出种种要求、设定种种限制、划定种种红线的同时,也应给予教师更多关注、更多温情、更多关怀,比如教师生存状态、教师工作环境、教师评价制度、教师福利待遇、教师心理健康,等等。多为教师搞好服务、分忧解难、扶危帮困,让他们能够解除后顾之忧,安居乐业,一心一意教书育人。

  试想一下:如果高校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了,生活状况好了,还会不辞辛苦去校外兼职兼薪吗?如果教师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还会学术造假、买卖论文、贿赂评委吗?如果招生、考试、推优、保研等工作规范有序,完全置于阳光监督之下,还会有违规暗箱操作和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腐败行为吗?

  总之,高校教师从事的工作是千秋大业,是为未来社会奠基,是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伟大工程。教师师德水平关系教书育人水平,关系人才培养质量,关系社会道德风尚。给高校教师划定师德“红七条”是必要的,必须的,也是重要的。但同时也别忘了给高校教师应有的温情、关怀和帮助,让教师不仅因为职业崇高职责神圣而且因为感动感激而更加敬业乐业,严守师德规范,自律自省,更加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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