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不诚信者就应该“示众”

2014年08月25日 10:0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王鑫倪

  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学术乱象,应尽快建立一套公正公开的“发现、核实、公示、处理”机制,让学术监督成为常态

  8月17日,知名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刊发公告,认定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于艳茹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严重抄袭”国外学者的论文,舆论为此一片哗然。北大历史系对此回应称,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于艳茹的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果确认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目前,于艳茹所在的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尚未做出回应。

  最近几年,教育部门和各高校打击学术不端的力度逐年加大,惩治学术造假的措施也逐渐增多,但高校师生涉嫌学术不端的丑闻仍频频被曝光。此次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国际新闻界》罕见地对学术不诚信者“示众”,赢得了舆论一片好评。这种“零容忍”态度,既表明了学术机构希望激浊扬清的决心,也给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树立了新典范。

  学术不端痼疾之所以难以革除,背后的原因有很多。首要原因是,中国当前的学术评价机制过于陈旧,虽有改革,但本质上未摆脱“教育GDP主义”。高校过分追求科研成果,使得一些学者为发论文而突破底线,不惜铤而走险;与此同时,在当前这种机制下,学者与其所在的高校或科研机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相关责任方在处理学术不端丑闻时态度暧昧,也在客观上纵容了造假者。

  其次,独立的学术监察机制阙如,也是学术界尚未解决的难题。虽然教育部设有学风建设委员会,还推出了《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但是学风委并没有调查处理的权力,而“学术规范指南”也非正式制度,缺乏刚性约束力。大多数学术不端事件,目前都是由学者所在高校学术规范委员会等进行调查,并由高校行政部门做出处罚。“自审自查”的公正性难免备受争议,效率难免过低。

  在于艳茹抄袭事件中,学术期刊站出来勇于披露抄袭事实,反思自身责任并向公众致歉,对相关责任主体严厉追责,这种“零容忍”的态度值得点赞。但从媒体报道来看,于艳茹的抄袭事实被发现纯属偶然,这说明我们在发现和甄别学术不端现象时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学术乱象,应该尽快建立一套公正公开的“发现、核实、公示、处理”机制,让学术监督成为常态。

  事实上,其他国家惩治学术不端乱象时,普遍采取的都是“零容忍”态度。比如,韩国首尔大学2005年发现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涉嫌造假,第一时间向全世界曝光;再比如,今年8月,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发生与再生科学中心副主任笹井芳树,因为卷入论文造假丑闻,迫于巨大压力而自杀。《国际新闻界》此次的“零容忍”,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与国际接轨”。

  对学术与真理的探索和追求,对学术品格的坚守与推崇,关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荣耀与声誉。在中国学术反腐和学术打假已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每一例学术不端丑闻,都应成为倒逼相关各方不断改革的契机。唯有用改革挖掉滋生学术不端乱象的土壤,中国才有可能从“论文大国”真正走向“科研大国”“科研强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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