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致死,“赔偿”怎可成为“终结者”?

2014年08月19日 07:38   来源:红网   刘栋

  2014年6月30日凌晨,刚刚从重庆某大学航空服务专业毕业、在中铁十局重庆制梁场打工的20岁女孩儿杨玉婷(化名),死在重庆市合川区某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内。重庆警方通报称,6月29日晚,杨玉婷被来渝游玩的中铁十局内退职工何某采用暴力实施性侵害,致杨玉婷大量失血而死。(8月18日《法制晚报》)

  相信,趁着暑假这段时间,外出找工作的经历,大部分学生都有过。进了工厂,骂过黑心的老板为了利益让员工无休无止的加班,在各行各业抱怨过为其“效力”的单位,肆意赚取着相对于他们来说廉价“暑假工们”的血汗钱。近日网上的一则“重庆女孩趁着暑假打工,却被中铁十局内一退职工性侵致死”的新闻,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其行为令人发指。

  社会经验一片空白,“点头哈腰”努力地“迎合”,“初出茅庐”难道就是任人欺凌的“羔羊”?出了事情,赔钱了事,有些家长,失去亲人悲痛万分,可终究人死不能复生,心里一千一万个不愿意,当站在利益最大化的面前的时候,往往选择了妥协。可这不免就助长了社会的不良风气,使“作案者”越来越目无法纪。

  刚刚毕业,像一个“愣头青”样还没有机会接受社会的无情洗涤,没有经验,没有门路,甚至没有那份已经置身社会的过渡感。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想象的万般美好,“一猛子”扎进社会的大洪流里,有的人,遇到了正常人正常事便理所当然地“游”得远点,可有的人“一猛子”扎下去遇到了“不正常的”人,或者并不能称为“人”的事,可能就再也浮不出水面了。

  每每看到此类令人扼腕的“惨剧”,笔者都难掩心中陡然升起的那股怒火,20岁,正值青春年华,一生中最美的阶段才刚刚开始,还对一切充满无限的幻想和期待,谁能想到,就这样过早的被“魔鬼”“摧残”致死,夭折的又岂止是刚刚开始的“美好人生”?

  国企退职员工,难道就高人一等?就可以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缺乏社会阅历,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是一个“摸打滚爬”很多年的一个“老油子”的“对手”?刚刚入世,想的可能只是勤勤恳恳本本分分地做好工作,“小心翼翼”伺候着,还生怕“领导”一个不如意,丢了工作。没想到最后还是羊入虎口,连“骨头渣子”也没剩下。

  “施暴者”,还有那两个帮着逃跑的职工和司机,法律的网,会紧紧缠绕你们那个“奸恶”之心。绳之于法,是给社会大众的交代,是对女孩女孩家人的慰藉,也是给存了“不良”之心的人一个大大的惊醒。惩恶才能扬善,自古大道。出了事,赔钱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可笑可恨更可怜之极,如果就此下去消失殆尽的“价值观”有一天想找也找不回来,况且消失的又何止仅仅是“价值观”?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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