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来的“白条”是鲜活的“民情债”

2014年08月01日 07:00   来源:红网   恣晗

  虞荣湖在阳新县三溪街开酒店已有多年。近5年来,他的酒店先后成了三溪镇多个单位的定点接待处。虽然生意还算不错,但10余个单位打的白条,却让他忧心忡忡。“三溪街居委会、横山村、军林村、立中村等单位,加起来打了40多万的白条,如果钱讨不回来,酒店就连买菜的钱都没有了,只有关门。”他说。(7月31日荆楚网)

  十余个单位打出了40多万的白条,而且多年不还,政府机关甘当“老赖”的背后,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脱缰权力的傲慢,也让我们看到了“官”字两张口的贪婪。吃出来的“白条”不仅是债主的血汗,也是屡禁不止的“四风”的“曝光台”。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白条”?这其中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原因。以往,“打白条”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主要是为了便利一些人公款吃喝,避免先垫付后报销的“麻烦”。对于商家来说,有的是看上了“大衙门”这个“市场”,希望从中牟利,有些则是出于惧怕,不得不“委曲求全”。好在当时那些机关单位也都“不差钱”,不仅不要求打折,抽取部分“回扣”后还可以高价销账。可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而,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坐吃山空”,膨胀的口腹之欲已经远远超过了单位自身的承载力,而中央到地方对“三公”经费的一再紧缩和严格管理也让这些单位雪上加霜,资金上捉襟见肘,自然就只能稳坐“老赖”榜首了。

  那么,这些“白条”应该怎么“兑现”呢?让饭店经营者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那么让机关单位用公款埋单吗?实际上也是不合理的。正是因为有些人认为“前任债务后任偿”是理所应当的,才会有那么多人肆无忌惮地胡吃海喝。所以,要想还清“白条”,也杜绝以后再有“白条”,还是应该“任期内追偿”。谁在任时欠下债务就应该由谁偿还,谁在任时打下“白条”就该由谁埋单。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让“白条”越堆越多,旧债未偿又添新账。

  老百姓常说,“官字两个口,说话有两手”,指的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两面三刀的做派,对上夸夸其谈,摆出一副为民请命的姿态来;对下则趾高气昂,大摆官威官派。这种官员常常罔顾民情,只管自己高升,哪怕身后甩下了再多的“白条”,也可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如此欠下的“白条”不仅仅是一纸金钱债,更是一笔鲜活的“民情债”。“人背信则名不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如果政府机关都不能守信,那么群众怎么能信任政府、跟着政府?欠债不还透支了政府信用,也丢尽了政府脸面,这个责任,必须有人承担起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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