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遏制官场上的“礼尚往来”

2014年06月16日 14:51   来源:荆楚网   肖雄

  近日,媒体曝光安徽肥东县国土局副局长薛训高安排公车去企业收礼一事,肥东县委宣传部15日回应记者称,鉴于调查核实情况,6月14日,肥东县纪委决定对薛训高立案查处,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15日新华网)

  2014年4月11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一副局长安排驾驶员,驾驶单位公务车前往合肥某园林公司拿取高档礼盒,这一过程被网民拍下,并上传到网络。随即,经县纪委调查,薛训高安排驾驶员前往合肥一园林企业拿取茶叶礼盒及随后退还情况属实,并存在其他公车私用情况。鉴于此种情况,6月14日,肥东县纪委决定对薛训高立案查处,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接受了别人宴请,就要给人家面子;拿了别人的赠与,就要给人家谋事。这种“社会规则”潜伏在各行各业,早已司空见惯。早在战国时期,孔子的《礼记·曲礼上》有这样一句记载:“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从“礼尚往来”的本质看,一方面凸显了人们“以和为贵”的精神脊梁,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人们彼此之间的感情交流,促进社会和谐。

  如今,在官场上,大部分人会把这种思想延伸到工作当中,以为贿赂给领导,就会得到关照;送礼给同事,就会得到认同;施舍给下属,就会得到拥护。殊不知,官场式的“礼尚往来”无形的透露着赤裸裸的腐败,与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背道而驰,实在是让人汗颜!

  笔者认为,肥东县这名国土局的副局长犯了“三宗罪”。其一,违规使用公务车。党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公务车只限于工作时间用于正当公务,除此之外,均算违规使用;其二,滥用职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领导手中的职权仅限于工作之中,为人民谋取福利。这名局长滥用职权,指挥司机去企业拿礼品,实在是有损公务员形象;其三,违反“六项禁令”。党中央的“六项禁令”第3条明文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在反腐倡廉的高压时期,这名副局长铤而走险,漠视中央的相关文件,也不知是谁给的豹子胆!

  现阶段,要遏制官场上的“礼尚往来”,一方面亟需逐步完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范围,特别是引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让腐败的丑态在第一时间曝光于众;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长期给领导干部下“紧箍咒”,提高干部自身的道德修养,将党纪长记于心。特别是纪委,要将监察工作做实、做细、做全,发现腐败问题,务必要果断亮剑,将官场上的不正之风驱除于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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