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病假13年”是得了什么病?

2014年06月13日 15:00   来源:荆楚网   魏蓝

  近日,有网友通过地方领导留言板投诉,榆林市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公职人员脱岗长达十三年期间,在西安一家医院上班,同时领取双份工资,该网友质疑其存在吃空饷的行为。对此,绥德县政府回复称,被网友反映的孙XX于1992年5月份进入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9年起因患有椎体疾病先后16次请假治疗。(6月12日新华网)

  根据网友的投诉,这名孙姓公职人员已经脱岗长达13年之久,在此期间,她已经离开绥德县远赴西安,在自己丈夫任院长的医院“兼职”。如果网友的举报属实,那么孙某的行为涉嫌违规是无疑的。但是,当地的回复却大相径庭,孙某并没有兼职,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而是“请假治病”。这一下更要引人质疑了,“椎体疾病”到底是个啥病,为啥一病就是13年,而且病重到无法上班?

  网友在举报中称,因为孙某是“我院院长李某某的老婆”,所以能吃空饷十几年,拿双份工资。可见,举报人是西安方面的“知情者”。如果孙某没有在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上班,而是在家“养病”,那么为什么该院的人员能够对其有如此详细的了解呢?更何况,如果是瞎编乱造一个理由,不仅一经调查就会“穿帮”,还有可能背上“诬告”的罪名。既然举报人说的言之凿凿,空穴来风恐怕未必无因。

  而绥德县相关部门的调查人员虽然也赴西安进行了调查,获得证据有两个,一是该医院的“书面证明”,二是调查人员的“证实”。这样的证据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既然孙某是李某的妻子,李某又是该院的领导,这一张书面证明实在是应该“避避嫌”,而不应视为“铁证”。更何况,已经被人举报,谁还会明目张胆地还去兼职单位上班呢?如果调查人员大张旗鼓地找该院职工了解情况,忌惮于“秋后算账”,有谁干把对院长的不满摆到桌面上?绥德县政府的调查回应虽然言辞恳切,但是有许多地方实在经不起推敲。椎体疾病到底是什么疾病?请假16次,长达13年,以此就请假将近一年?不得不说,孙某的病有些蹊跷。

  我们不知道孙某到底得了什么病,但是我们有必要奉劝当地相关部门一句,不要学“讳疾忌医”的蔡桓公。如果孙某确实身体有病,那还则罢了,如果这个病不在孙某身上,而在某些人心里,一味的回避掩盖只能养痈遗患。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