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8部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此项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受到社会普遍好评。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尊重市场规律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多年来,我们对于国产常规药品实行限价制度,按理说,此举的目的在于化解看病贵。但由于原材料价格、劳动成本等的市场波动,政策的效应难以最大化。许多药企特别是生产低端药品的企业在无利可图时,干脆停产,使政策利好变成政策利空。
看病贵是近年来不争的社会事实。据权威部门披露,我国医院临床使用的廉价药有三四百种。而近年来老百姓耳熟能详习惯使用的甘草片、胃舒平、黄连素、酵母片等出现供应短缺甚至消失;更有甚者,有些低价的救命药也时不时地玩失踪,如治疗心脑血管病的硝酸甘油、速效救心丸等。双黄连注射液每支限价1.7元,8年都没有调整价格。药企在被逼转产或者停产后怎么办?有关部门又只得向国外进口,造成价格上升。
当然,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也要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在监管上不能缺位。事实上,今年3月1日生效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已明确要求: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其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招标、采购评分时将被减分,情节严重的甚至将被禁入。近日,北京市更是进一步明确:列入行贿“黑名单”的药企,其产品将两年内禁入公立医院。尊重市场规律和打击违法行为,两者不可偏废,都必须见到效果,才能缓解看病贵现象。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新政策的实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功可期。(经济日报记者 冯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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