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失独”首先是政府的责任

2013年12月23日 08:56   来源:中国网   穆光宗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

  “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的判断一再被残酷的事实证明,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失独风险。失独风险就像一柄高悬在独生子女家庭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唯一性的内源风险和多样性的外源风险一旦结合,就可能产生出新的失独家庭。根据全国性卫生年鉴统计,每年失独家庭增加7.6万个。专家估计,全国目前有2亿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预计可能产生1000万个失独家庭。家庭是社会细胞,巨量的“细胞残缺”这是最大的人口风险!

  失独的自我拯救是悲苦悲壮的。几乎没有失独父母能够真正走出失独的痛苦。失独之后再生一个是很多人的选择,爱之深痛之切!一个失独母亲说每年她最高兴的日子是清明节那天可以去抱抱墓碑,亲近一下孩子。有失独父母用夭折孩子的名字来命名再生育的孩子,说明了补偿心理是何其之强?!更有失独父母50多岁了已经退出育龄期更是过了优孕期,还坚持通过试管婴儿再生一个。例如,最近媒体报道,安徽60岁妇女盛海琳在29岁爱女意外身亡后为抚平内心伤痛冒险高龄怀孕,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历经千辛万苦生下双胞胎女儿,在怀孕期间经历了大出血、浑身疼痛、身体浮肿等危险和折磨,以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壮举诠释了一位失独母亲“伟大的母爱”,被称为“中国最高龄产妇”。这一自我疗伤的行动也足以说明失独的悲痛之深,打击之大。60高龄怀孕再生成功,可谓喜苦交加——又得女儿弥补了丧女之痛,是谓“喜”;继续负担着她那个岁数不应该负荷的沉重抚养责任,是谓“苦”。已经进入老年期的她不得不辛苦挣钱来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4岁的孩子离成年还需要十几年,注定她从此陷入无法安度晚年的困局。类似的一个案例是广州的一位靠体力谋生的失独母亲,50多岁丧子之后再生育一对双胞胎,辛苦十载之后却因承受不了高昂的抚养成本最后抑郁自杀,悲剧告终。有些失独父母则遁入空门,希望借信仰的力量实现自我的解脱,在晨钟暮鼓间驱散内心的痛苦。也有父母,通过走出家门,参与社会,贡献力量,来寻找活下去的理由。

  失独父母的共同感受是身未死心已残——暂时的忘却难消永远的伤痛;共同心理是不怕死,就怕活受罪——老无所依,病苦无靠;共同诉求是作为特殊奉献群体,渴望权益能够得到政府立法保护保障,各种困难能够得到制度化关怀救助而得以化解。

  “拯救失独”包含了二层意思,一是千方百计预防失独事件的发生,二是治疗失独之后的诸多后遗症。事实胜于雄辩,世间有些做法颇似自欺欺人的“皇帝的新装”,不管理由多么堂皇,实质上并没有解决预设的问题,却真实不虚地在制造问题。随着生命历程的展开,孩子成长的夭亡概率就像一柄利剑随时可能落在独生子女家庭的头上,使之瞬间成为“残缺家庭”、“不幸家庭”和“痛苦家庭”。“预防失独”和“救助失独”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但首先是政府责任,而且要预防为先,救助为重。

  在生育权限政策的层面上,要改弦更张,破旧立新,法赋非独家庭二胎生育权,杜绝政策性强制性独生子女家庭的产生。毋庸讳言,强制一胎化做法本质上是公权力限制了私权利,非意愿的一孩生育导致了失独的政策性风险、内源性风险和唯一性风险。“计划”就像看不见的“利刃”,让一朵朵生命之花纷纷凋零,将无数家庭置于风险境地。国家要从沉痛的历史教训中反省和觉悟,预防失独是人口安全的第一前提,是生育政策的第一考量。独生子女风险家庭是失独家庭的前身和母体,及早废除客观上制造了风险家庭和残缺家庭的强制一胎制是当然的第一选择,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政策性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系数。

  在生育导向政策的层面上,纠正“独生子女好”的宣传偏差,努力减少意愿性选择性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独二代”高风险家庭。中国的“好”文化是有儿有女、阴阳平衡的文化,国际上则认同非独生子女“合适之家”。无论是人口的优化发展、家庭的幸福发展还是社会的和谐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应该确立“合适之家”的主流价值取向。

  在生育服务和保障政策的层面上,要为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保驾护航,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失独家庭”是为国家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付出了牺牲的特殊群体,国家和政府理应落实贡献者奖励、牺牲者补偿的人道原则。首先,为那些可以再生的家庭在经济上补贴、技术上支持、精神上关爱,第一时间开辟再生育绿色服务通道,降低怀孕风险,确保优孕优生。其次,为无法再生育的失独父母解决“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亲”等多方面养老和精神需求,让这些老人“老无所忧”、“老有所养”。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专门人群的养老社区或者养老机构,理解并满足他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抱团取暖的精神、心理和情感需求。再次,参照最低生活标准,大幅度提高失独父母“生活保障金”。第四,与时俱进,倾听失独父母心声,认真对待他们的诉求并及时予以个性化、差别化解决。最后,鼓励失独父母“精神重建”、“自我重建”和“生活重建”,参与社会,奉献爱心,焕发精神,充实生活,走向新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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