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中国推动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方略

2013年11月21日 07:58   来源:中国网   纪明葵

  党的三中全会明确:“军队建设与改革,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加强军事战略指导,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

  随着战争形态的变化,世界各国都在加强军事编制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现代战争的需求。俄军从1993年开始编制体制调整,把原来的8个大军区调整为4个大军区分别对应四个主要战略方向,并赋予联合战役战略司令部职能;减少了指挥层次取消了师团编制,陆军变成军区—集团军—旅三级;航空兵变成军区—防空司令部—基地三级;将军队员额由113万减少至100万;组建了空天防御兵;精减了院校由原来的65所整编为10所综合性院校。美军根据其全球部署的需求也重新调整了战区司令部和职能司令部,战区司令部调整为6个,职能司令部调整为3个。并在战区司令部下设4个军种司令部和一个特战司令部,便于充分实现联合作战。并组建了网络司令部负责信息战和网络攻防作战。

  我军近年来也不断进行了深入的编制体制调整,进行过两次大的裁军,改进军旅体制、减少指挥层次,较好的完成了军队编制体制转型。 按照形成整体功能优化的军队编配结构,推进了军队建设职能化、职业化。探索了适应未来信息战争需求合理的军兵种比例结构,重点加强海、空军和二炮建设;削减一般技术兵种部队,增大高技术密集型部队比重。军队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快,总部机关、野战部队、军事院校等体制编制改革全面推进。总部机关方面,陆续新设解放军战略规划部,改组成立总参谋部军训部、信息化部;野战部队方面,师以下部队后勤部、装备部合并组建保障部,提高了作战训练效率和战斗力;军事院校方面,对全军院校进行了数十年来最大力度的改革,海军陆战学院、空军预警学院、特种作战学院、空降兵学院、国防信息学院等一批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院校挂牌。

  但在适应现代战争需求、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我军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做。

  “要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核心就是精兵简政,优化军兵种的结构。要减少非战斗人员,增加士兵和军官的比例,让一线战斗人员越多越好,要减少机关的人员和指挥流程提高联合作战、一体化作战能力。有一些兵种是否已经不需要?军区配置是否合理?现行的军区结构是否需要优化改革,建立联合作战司令部,走哪一条路?我军在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完善新型作战力量领导体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优化军队规模结构,依据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改革部队编成。加快新型作战力量建设。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作。

  推进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

  推进军队政策制度改革是保障军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才能实现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推进军队建设向正规化更高水平发展。

  面对信息化条件下的联合作战,我军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法律制度,做到集权、分权适度才能真正实现统一指挥。而健全完善与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相适应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是基础。建立以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文职人员制度,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才是达到培养和塑造新型军事人才队伍的保障。

  随着我国一系列重要的基础性、综合性军事法律法规得以集中制定或修改,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覆盖国防建设各个领域,为我军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目前,我国在以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防空法、现役军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法律为骨干,涉及18个领域的分支内容,形成了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的完整体系。

  但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法规还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 健全军费管理制度,建立需求牵引规划、规划主导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经费物资管理标准制度体系;深化预算管理、集中收付、物资采购和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制度改革;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探索改进部队科学管理的方式方法等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我国为实现富国强军目标而主动选择的战略思想,有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和时代价值,反映了我国对推进国防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时代需求的敏锐洞察和实现中我国强军梦的战略选择。

  协调国防和经济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发展,是人类历史特别是工业时代以来各国都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重大课题。而信息技术比工业技术更具有可共享性。由于现代战争形态的变化,信息化程度更能体现一国家的综合实力水平。

  我国在国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的处理上曾出现过两个不协调的二十年,有很多经验教训需要吸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三中全会把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可以说,这个梦是强国梦,对于军队来说也是强军梦。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持富国强军的统一”。“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强军的统一,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

  在国家层面应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要建立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培育深厚的民众基础上进行。现代战争无人能置身于战争之外,全维空间、全球部署,政治、经济、外交、的全方位博弈同步展开,必须树立大国防的理念,才能真正自觉的使国防和经济建设相互融合。

  军民融合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在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要转变国防科技成果消机保密理念,尽快转化为民用科技成果,使其在经济建设中迅速转化为国防综合实力。要理顺军民融合的机制,打破利益藩蓠和垄断,我国目前有13万家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只有550家民营企业进入了军工行业,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方面都不输于传统军工企业,有的技术水平还高于十大集团。如果不能出台相应的政策,从信息沟通、税收优惠、融资投资、风险补偿等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就很难使其融合、深入发展。

  要加强顶层设计,使军民融合在统一领导协调下推进。更要健全政策制度法规,调整军民融合中的利益关系和矛盾,使军民融合的发展思路进入法制轨道。

  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核心,就是要着眼提高军队在现代条件下能打仗、会打仗、打得赢; 着眼于我军未来战争需求和现有条件保障国家的安全;着眼国际环境新的挑战来规划军队的建设和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国防和军事力量体系。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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