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作家出了一本小说,故事似乎平淡无奇,出彩的却是一家小龙虾店。小说里,主人公但凡要谈点事情,必去这家小龙虾店,一部小说的故事说完,主人公也将这家店各种烧法的龙虾都吃了一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小说家尤其是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羊城晚报》10月24日)
宋代欧阳修曾云“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好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时至今日,很多事情的产生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别人都不知道啥意思:作家写的小说却被植入了小龙虾店广告;小学生奖状中印上商品广告,病历里印有药品广告;香烟盒上标注“吸烟有害健康”……这些“植入广告”是为了公益吗?还是为了经济利益所寻的噱头?如此“醉翁之意”,又有谁能知晓?
广告植入风潮正向文学领域挺进。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位作家私下说:“对一些作者而言,写都市题材不拉几个广告进来,便是失败。”有的作家写一部作品就几万元稿酬,但植入一个广告可能有十几万元进账。文学植入广告一旦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势必让文学圈更浮躁、更庸俗。可以想象,当读者阅读小说,小说人物动不动就对某品牌的衣服、鞋子、化妆品等大加褒奖,或者想喝酒了就说“来瓶××”,想买衣服了就说“逛逛××商店”,一路“插播”广告,势必影响小说情节、破坏文学审美的完整性。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做法,绝对是对文学本身的一种亵渎与伤害。
其实,对于植入广告,我们并不感到陌生,看了那么多年的欧美商业大片,有几部没有植入广告的呢?从《变形金刚》到《2012》,从《007》到《非常人贩》,国内的冯导作品就更不用说,有电影的地方就有广告。我们并没有因为这些电影植入了广告,就选择不去看,反而看的还是津津有味,看完后还会不无艳羡地讨论人家成功的营销策略,为什么会是这样?植入广告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植入的手法和“度”上。在手法和“度”这个问题上,国外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自然而不着痕迹,剧情与植入的产品本身就不可分割,就是浑然一体的,再加上导演的镜头语言、演员的表演,把植入广告也拍得让人舒服。文学植入广告的方式与电影中的植入方法大体上差不多,不过由于图书没有电影的时间限制,因此在许多方面,植入式广告可以做得更加深刻。但面对一本植入广告的文学作品,是要捍卫文学神圣尊严弃书而去,还是嘴角上扬一笑而过?
“文学作品植入广告”,一边“阅读”,一边“广告”,似乎显示出完美的相得益彰,但也得到警示:面向公众的东西不能功利化,严肃问题不要利益化,因为我们谁的脑袋也没有被门板夹!您知道“醉翁之意”?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