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指标”岂能摊派

2013年10月12日 09:46   来源:大众日报   吴 帅

  从去年10月开始,拥有900多万人口的郑州,一个引发争议的指标任务被层层下发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内。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这意味着他们要在1000个人中至少找到2个重性精神病。这个任务被纳入卫生部门对社区医院的考评中,完不成会面临上级的督导。(10月9日《南方都市报》)  “摊派”传递的是强制,后缀加上“精神病指标”,很容易让人担心会不会“被精神病”。因为依据朴素的常识,病人数量多少即是多少,如果强制指鹿为马,难免会将正常人列为精神病。可以预想的情况是,当筛查重症精神病患者时,如果权力施加重压到一定程度,必然会造成医护人员崩溃失去判断,甚至为完成任务造假凑数,让少数公民“被精神病”。这种情况让人担心和害怕。

  实际上,按照这份原卫生部制定的考评办法,给出的所谓2.5‰、3‰、3.5‰、4‰等要求其实只是一个参考数据。原文讲得很清楚:“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参考”和摊派本来是两回事,足以说明是可以自由灵活掌握的,和摊派是两回事,但现在地方卫生部门将之调整成“各个社区的基层医护人员被要求筛查本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所有的善意都被这一句话给毁了。“完不成任务,就要被督导。”这是来源于当地医护人员的集体抱怨。督导等于惩戒吗?这让人惴惴不安。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进行大规模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有两次,分别在1982年和1993年。近20年来,大规模调查的缺位,使得目前的精神疾病发病率等基础数据,确实存在很多不被掌握的情况。调查精神疾病发病率确实有必要,但有必要,不意味着可以硬性指定精神病指标。 。

  卫生部的看法是“指导”,地方卫生部门的态度是“不低于”,医院下传成了“必须完成”,面对这种管理“失控”,不能缺了纠正手段。

  一个精神病筛查工作,出现了那么多的“暴力”和“怨气”,值得我们反思。“摊派精神病指标”只是一个假想敌,真正的敌人很可能是缺少对精神卫生疾病防控的重视。上一次全国大规模精神疾病筛查离现在多远了?答案是20年。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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