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院再曝“住宿费超标”需事实回应

2013年07月18日 13:59   来源:荆楚网   纳祖轩

  17日,有读者向本报提供了两张发票照片,发票上分别有手写“袁院长来成都住宿、招待”等字样,其中,一张9000余元餐饮发票上写“袁院长来成都招待”,3000余元住宿发票付款单位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从教科院院长被指携妻“公务出国游”到现在的“住宿费超标”,袁院长的言行举止可谓曝光网络,接受公众审视和质疑。笔者认为,既然袁院长回应称对发票不知情,那么最好是拿出事实证明谣言的空传,这才是对公众质疑的最好回应。

  正所谓“有图有真相”。就住宿费超标一事,二个晚上3864元,餐饮发票则是9952元,豪华奢侈的消费可令公众瞠目结舌。两张发票均有李×恩的落款,而李×恩则是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也是教科院驻青羊实验区专家成员。显然,袁院长回应的不知情,就意指李×恩的个人行为。那么谁是谁非,总需查个水落石出方妥。

  如袁院长的回应,倘若真不知情,袁院长出差是事实,那么出差做的什么地方,在哪儿用餐,这些都可以由袁院长提供证据,供公众观摩。否则,单纯的口头回应没有任何事实证据依托,笔者也只能相信确实如酒店所言,确实存在吃住费超标的问题。

  按《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务人员出差可以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教科院院长应该是局级干部,也就是每天可以300元,但2天时间3000余元的住宿费用,超标显而易见。

  为什么教科院院长一次次停留在网络的风口浪尖?来自内部的举报自少说明一点,袁院长在平时的工作或生活中,确实有违规的可能存在。对此,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这些举报进行细致认真的核查。勿让清白者被污名所累,更别让违纪者逃脱法律制裁。最终结果如何,公众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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