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保留人事关系“下海”本身就是一种腐败

2013年07月12日 10:29   来源:大江网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资金扶持、人才支持、保障服务等多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文件引起较多关注的,则是其中提到允许公务员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亦可离岗创业。(《人民网》7月11日)

  据悉,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不需纪检机关、审计部门介入,只需“任免机关批准”,给逃避“离职前审计”开了绿灯,再所谓“鼓励创业”为其“资金来源不明”找好了退路。这一《意见》本身就漏洞百出,暗含“猫腻”,充满玄机。

  国务院规定“领导干部子女、配偶不得经商”,避免利用特殊身份和社会关系,参与套购国家紧缺物资,进行非法倒买倒卖活动,损害党的威信,损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就是怕官商勾结,如今直接提前退休成为“红顶商人”,为自己捞钱,洗钱可以名正言顺。说是“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更是无稽之谈,这本身就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当然也有所不同,那只能“免费服务”。由“免费服务”到直接“以此渔利”,很多问题不言而喻!

  《意见》还规定,“离岗创业,经单位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这本身就违背我国的“事业单位编制政策”,“离职创业”是否说明,编制人员太多,抑或相关机构可有可无。其中任何一条都是“权利腐败”。

  如果真的“有利可图”,真的能够实现自我,无需“鼓励”都会积极“下海”;政府部门只需做好保证“下海”者,身上“干干净净”,不“污染环境”即可。不要让“下海”本身就成为一种腐败。(敲钟人)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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