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深圳市对行人闯红灯行为开展了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行人闯红灯处罚”的集中整治,对闯红灯行人最高可处以100元的罚款。
然而近日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的调查结果却显示,5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仅为76.51分,为近一年以来的最低分。(6月23日《人民日报》)
中国人喜欢闯红灯,除了素质与观念,其中特别重要的一个原因不就是闯红灯是一种没有成本的违规行为?当闯红灯一下子要付出100元的成本时,那些原本要打算闯红灯的人,就免不了要权衡一番:为了节约可能只是区区几秒的时间,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值得吗?因此,通过这样的举措来减少行人闯红灯,应该是可以期待的。
于是对闯红灯的行人处以罚款,如今成为国内不少城市用来对付行人交通违规的一大法宝。而一次就罚100元,处罚力度可谓相当可观。但效果呢?显然远远不如预期那么好。这是怎么回事?
首先、文明指数包括守法率指数、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市民感受度指数和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四部分。行人闯红灯的多少,只是守法指数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惩罚行人闯红灯的同时,不少行政区在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创新低;违章设摊、跨门营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均有明显增加等等,自然对深圳文明交通指数的下降“居功至伟”。可见,期待通过惩罚行人闯红灯而让一个城市的文明指数大幅提升,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必须是“全家总动员”才可能有希望。
其次、具体看100元惩罚行人闯红灯的做法。为何惩罚之后,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不降反增,对守法率指数的贡献不是正面的而是负面的?交警加大了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是显而易见的。不过警方只将注意力用在了现场处罚,没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而由于警力的限制,大量路口警力根本顾不上,于是就免不了出现有警察的地方人们不敢轻易去闯红灯,但那些没有交警执勤的地方,人们仍然照闯不误;而且,面对人们“在安全岛上建个遮阳的地方吧!不是我想闯红灯,真的太晒了!”的呼吁,职能部门基本上充耳不闻(与此相对照的是,福州交警主动看到了烈日暴晒对行人闯红灯的明显影响,他们不是如深圳交警那样强调人们应该忍受烈日的暴晒,而是主动对城区各路口候灯区的设施进行了排查修缮,并增设了900把遮阳伞,并且接下来还将继续增加更多的遮阳伞,如此人性化举措,对于减少行人闯红灯发挥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要提高一座城市的交通文明指数,肯定不能只注重对行人闯红灯的治理;治理行人闯红灯,肯定也不能只注重罚款。深圳交警的做法却恰恰就是如此,那么,“处罚向左,交通文明指数向右”,不是很自然的结果吗?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