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站拒服务致伤者死亡,中石化能置身事外吗?

2013年05月28日 08:02   来源:红网   郑渝川

  5月24日,湖北巴东县金果坪乡57岁村民陈千均从自家建房工地摔下致重伤。由于陈千均伤势过重,当地卫生院当晚派出救护车准备运送到恩施州中心医院抢救。当救护车在中石化金果坪加油站加油时,该站工作人员以下班为由拒绝加油。伤者家属给加油站工作人员下跪,也未获得许可。因一个多小时的耽误,陈千钧在半途去世。(5月27日《恩施晚报》)

  此事一个很可能被忽略的细节是,最初收治陈千钧并在获得其家属许可后,安排救护车转院运送的巴东县金果坪卫生院,其救护车是在伤者及其家属上了救护车后,才开到当地的加油站加油。也就是说,卫生院并未做好为救护车提前加满油,以最快速度安全运送伤者转院的准备。尽管卫生院不是造成陈千钧伤重不治的主要责任方,但也需要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巴东县卫生主管部门有必要就此事,开展对医疗机构急救流程的检查,敦促改进。

  中石化金果坪加油站工作人员以下班为由,拒绝为救护车加油,不管不顾车上就有伤势垂危的伤者,甚至在伤者家属向之下跪后也不改初衷,其姿态令人发指。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愤怒,或者简单化的道德谴责,而必须追问,这两位工作人员为什么会如此心狠,缘何有底气见死不救?

  事件中,值得玩味的另一处细节是,5月24日晚,在拖延了一个多小时后,卫生院负责人被迫向私人买了高价油来加油,才让救护车能继续上路。这里提到的兜售高价油的“私人”是谁?“高价油”又出自何处?联系到中石化油站工作人员坚决拒绝服务的态度,笔者有理由怀疑,高价油就出自油站,油站工作人员故意下班终止服务,让需要加油的单位或个人车辆被迫从其他人那里,高价买油,然后再由其间赚得的差价分成。笔者以为,就此事件,巴东县官方应当在死者家属、卫生院方面参与和公众实时监督的前提下,开展深入调查。如果确如本文猜测的那样,中石化的两位工作人员因为策划、参与卖高价油,而故意不向救护车提供加油服务,执法部门应当将之绳之以法。

  这起事件涉及的是中石化下属的一个油站,但绝不意味着该企业可以置身事外。中石化去年年底曾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领袖型企业”奖(2012年12月6日“人民网”报道),无论油站当事员工是否策划并参与了卖高价油的勾当,残酷的事实已经说明,中石化对所属油站的员工监督管理并不到位,更谈不上员工职业道德的培育和激励。该企业“完美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商业领袖示范作用的若干华丽言辞在这里,显得极具讽刺意味。因此,中石化应公开发表对此事的态度,向死者家属提供一定的补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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