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变”是医治官僚病的一剂良药

2013年05月20日 10:20   来源:荆楚网   周娴

  柳州交警查处一大货违规行驶便示意货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货车司机黄某向执勤交警说情,要求对大货车放行并交还被扣留的驾驶证。民警不同意,自称是城市照明管理处‘班长’的黄某扬言:“如果不给回证,等一下就停电!”之后不久红绿灯果然离奇地断电了 ,是黄某拉了信号灯的电闸,等情况说明红绿灯恢复正常时,该路口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 (5月19日人民网)

  黄某的做法着实令人大开眼界,按照这种逻辑,水务局的官员违反规则了,就可以说“如果你再为难我,等一下就停水”,教育局的官员惹事了,就可以说“这事不给我办好,等一下你孩子就退学”。这其实是将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特权,作为胡作非为的“保护伞”。凡是在生活中惹了麻烦,都需要“亮”出来恐吓对方企图获得特殊待遇。恨不得将特权做成标签贴在身上,告诉所有人,“你敢为难我,我也不会让你好过,你惹不起我”。

  像这些卷入生活的“官僚行为”并不少见,在许多官员的眼里,工作带来的特权显然成了万能的“免罪金牌”,能让自己“逍遥”走江湖而底气十足。以公仆之名,行恶霸之实,这样的“公仆”令我们难以消受。笔者认为,职场里的“官”之所以变成了生活中的“匪”主要原因是他们不懂“善变”。这里的“善变”并非指见风使舵的职场“变色龙”,而是“官”与“民”两种角色的良性转换,官员要认清自己的定位,别抓住了乌纱帽就成天带着作为“挡箭牌”,其实,再大的官也只是在工作时的身份,下了班就是“民”,要恪守合格公民的本分。

  另外,“变”的条件也需谨慎,官员如若在“上班为民,下班为官”间转换的淋漓尽致,这种变则适得其反,不能称之为“善”变。在职时缺乏公仆意识,当了官儿尸位素餐,遇到事情绕开撇清,心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想法,则形成“不作为”的作风。下了班在生活中却摆起了“官范儿”,一副“我是官我怕谁”颐指气使的可恶嘴脸,甚至利用特权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就难免会陷入贪污腐败的泥淖。

  当然并非所有官员都有“善”变的自觉性,因此严格的法律和监管体制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如今一些单位对官员的监管形同虚设,只重形式不重内容,在口头上喊喊,在文件中提提,成为了掩耳盗铃的“秀”。要使环境真正地利于“善变”还必须要动真格,加大严惩力度,该免职的绝不降职,该死刑的绝不死缓,只有当法律监管真正地具有威慑力,官员们才会心甘情愿的完成角色转换,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特权本是人民赋予的,被当做胡作非为的“免死招牌”则是事与愿违,只有当防腐动起真格,才能真正促进官员们的“善变”。官员们也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及时完成官与民的转化,做到“既干事,又干净”,才能有效的医治官僚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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