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大舞台又陷“无证门”,谁在唱“二人转”

2013年02月28日 08:09   来源:红网   郭鑫

  近日,投资超亿元的“刘老根大舞台”长春旗舰店陷入“无证经营”风波。26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店在25日已经办理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从去年11月17日开始至今年的2月24日,这百天内“刘老根大舞台”属于无证经营。(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赵本山最近摊上事儿了。先是有媒体报道“本山传媒空手操作铁岭新城6.8亿元地块”,现在“刘老根大舞台”又陷入“无证门”。借助赵本山的人气,“刘老根大舞台”成为知名的演艺品牌,在丰富百姓文化生活的同时,更为本山传媒带来巨额收益,据统计,本山传媒旗下的8家大舞台去年“吸金”达2.5亿元,仅长春旗舰店一天的收入就在10万元左右。

  论演出,“刘老根大舞台”的运作无疑是成功的,也受到观众的追捧。作为企业,如果无证经营属真,则是不合格甚至是不合法的。从长春市南关区文体局的答复中,可以印证:“刘老根大舞台”从开业至发证之日共计100天整,在这百天之内该店没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但却日日在演出。

  作为一个知名企业,其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营业性演出必须要有演出许可证,而“刘老根大舞台”却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天天演出,甚至对文体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停业整顿的要求视若罔闻,不理不睬。违规演出,漠视整改通知,本山传媒不把法规放在眼里的同时,也作践了自己的品牌和信誉。

  “刘老根大舞台”违规演出100天,除了文体局下发过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的整改通知书外,没有见过有关部门有过其他任何惩罚措施,对“刘老根大舞台”漠视法律规定,“挑战”部门权威淡定得很,反应慢得很。但媒体甫一曝光,“刘老根大舞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就办好了,这一快一慢之间,让人感觉到有关部门似有庇护之嫌,人们不禁怀疑双方是不是在演对付舆论的“二人转”。

  “刘老根大舞台”在全国都知名,能落户当地,对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提升当地的名气都有一定的裨益。但如果因为企业名气大,就对其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庇护,不但损害法律的平等和尊严,也会打击政府公信力,最终得不偿失。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结果如何,公众拭目以待。但此事对政府和企业都是个警示,法律是底线,谁都无权逾越。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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