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七月修成一个反腐败“正果”

2013年02月20日 09:32   来源:中国网   知风

  近日,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一审被以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他几名涉案官员也被处不等有期徒刑。(2月19日《中国江苏网》)

  据说“该案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揭开如此大案,竟然是因一名女子“结婚七年一直没有怀孕,其丈夫却突然发现妻子已怀孕7个月”打开了缺口。这名女子是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黄平的下属,黄平因此“涉嫌强奸”。这就是说,怀胎七月修成了一个反腐败“正果”。

  说起来强奸也是重罪,但假如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仅仅是因强奸罪获刑,在当下落马贪官都有若干“二奶”的现实下,也只能算他运气不佳。因一个结婚七年一直没有怀孕的女子,被其丈夫发现已怀孕7个月,以此追根寻源发现了孽种的来源,这起“强奸案”也是够牵强的。但黄平毕竟因此涉案了。从结果来看,一个腐败官员的问题,肯定不止在“脐下三寸”,不管是经济问题附带出生活问题,还是生活问题牵出了经济问题,只要进入“体检”程序,都会发现“病”的不轻。

  那么,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的落马,是不是可以看做因“感冒”的一个喷嚏,被查出了“癌症”?被排列于“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之末的“强奸罪”,成了破获这个犯罪团伙的突破口。如此说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症状”,比强奸罪还要隐秘?相关部门对权力的监督,比不上一个男人对自己女人生理变化上的敏感?假如“孽种”没有修成正果,假如这对夫妻有正常的生育能力,会不会连“强奸罪”都没有?那么,还有没有之后的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这个因意外怀胎七月修成的反腐败“正果”,除了视作“天意”,几乎没有几率上的重复性。而当这种在几率上十分“万一”的巧合,一下子牵连出了一个当地“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至少可以说明,失控的权力已经到了“不堪一查”的地步。被称作当地法院“受理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竟然是在一个不大可能怀孕的女子怀孕7个月时,才浮出水面,那么,这起大案是被“B超”抄出来的?

  事实上,不少贪官的落马,都是出于“意外”,而这些“意外”都显得很“民间”。那么,对于如此“不堪一查”的权力,制度性的“体检”已经刻不容缓了。为何要等到连不是“医生”的公众都看出了权力的“毛病”,并在“得病”的权力流出无法掩盖的脓水时,才开始“手术”?

  其实,经不起“体检”已经不是公众对权力的猜疑,而是不少权力人物“自病自得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举步维艰,以及最近的严控“以人查房”,都明显暴露出权力不愿意接受“体检”,甚至害怕“体检”的恐慌心理。因为,太多的事实证明,只要因某种“意外”进入公众视线,或因“意外”进入审查程序的官员,有几个能清白过关的?

  这样看来,在对权力没有形成必要的“体检”制度时,类似于怀胎七月修成的反腐败“正果”,只能算作意外收获。而要让这样的反腐败“正果”流产,也许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此,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等“常规体检”就显得十分必要了。这就如不可能怀孕的女人是不是有孕在身,或者有了身孕是不是有一个合法的并有生育能力的男人?只要没有“偷情”,有什么好怕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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