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打苍蝇,震老虎
房宁(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现在中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在舆论界已经形成了一定氛围,中国是否以及如何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前提是吸取国际经验,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对于国际上,包括发达国家、转型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实行这种制度的基本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这对于中国实行相关制度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近年来,我们在做政治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中,对这一问题有所了解,今天课题组的成员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周方冶(中国社科院亚太全球战略研究院学者):泰国的财产申报从1997年开始,主要针对泰国的政治家。效果怎么样?现在的基本看法是:打苍蝇是够了,打老虎的问题比较大。比如2001年他信在申报财产过程当中出了点问题,当时为了他是不是还能够担任总理的事,争吵了很长时间,直到宪法法院判决前,最终因为他信民意高,各方保他信过关。当然这个制度是有震慑作用的,不然2001年,他信在申报之前,就不会急急忙忙地把财产分割了。
许利平(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2012年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做了一件伟大的事情,就是历史上首次把首席大法官弹劾了,罪名是“财产申报不实”。首席大法官科罗纳向有关机关申报他的资产是350万比索,但查出其银行资产是1.85亿比索,相差太大。此举使总统支持率迅速升高,甚至菲律宾2012年GDP超预期增长达6.6%,都被认为得益于阿基诺三世的反腐政绩,使民众对国家前景抱有信心,刺激了纳税和消费。
周少来(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理论研究室主任):新加坡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并不公开,但是要到法院公证,一旦社会举报或上级需要时就查。惩罚是很严厉的,凡是查到你,你的财产超过你家庭的收入,无法说明来源,就视为贪污。比如你已经为政府干了20年,退休金本来可以拿到30万、50万元,但因为一个腐败问题就给你全部取消,这比中国的“双开”厉害多了,是把国家给你的养老金全部撤回,损失特别大。
张磊(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学术助理):英国议会对议员有一个行为规范,议员需要登记的内容有十二大类,非常复杂,每一项都解释得特别细。比如,你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或出国费用超过了年薪的1%就需要登记。这种申报以年度来进行公布,但议员们通常在一年内会登记很多次,否则容易忘记。
财产申报都是逼出来的
周石丹(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者):日本财产公开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先有行动,后有法律。上世纪80年代在大阪府发生市议员贪污腐败事件,当时就是由菅直人发起连署运动,把这个人弄下去的。之后,从地方自治体的层面上开始有第一部地方法规,叫政治伦理规则,模仿的是美国政治道德法案。现在,日本一般老百姓对公示财产不关心,因为议员很多有家族企业,都是老板,公示后觉得意义不大。他们更关注的是政治家在选举当中拿了多少钱。
王晓玲(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1993年韩国总统金泳三上台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金融实名制,所有银行户头都必须是实名的。有了金融实名制,财产登记和公开才有意义。这直接导致的一个结果是,每到选举需要大笔钱(政治资金)时,韩国爆出来的都是现金贪污。比如LG就是用送冷冻食品的大货车拉了一车韩币到某政党党部,被当场逮住。三星更有办法,把现金支票做成特别漂亮的画册,送你一本画册,打开全是钱。不管怎么样,财产公开制度加大了腐败的难度。
陈承新(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者):美国出台官员财务申报公示规定也有其背景。上世纪50年代,艾森豪威尔总统当政时,有个幕僚长收了商人送他的一条毯子和一件外套,被曝光后就觉得是个丑闻,于是195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政府服务伦理规定”。到了上世纪60年代,发现这个规定不顶事,政府丑闻还是大量曝光。1987年又爆出众议长靠卖书拿到贿金的事,之后美国才增加了对公职人员财产登记的规定,包括官员卸任后也要在一定年限内财产公示等。
财产公示要做得好才有用
樊鹏(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学者):发展中国家搞财产公开其实非常多,蒙古国大约有4.3万公务员需要公开财产,肯尼亚达67万人。印尼、阿根廷、乌干达是全部公务员公开财产,但它们基本搞了两年就完了,因为没有这个能力,最后搞成政府的一摊烂泥巴。相比之下,德国申报财产人员不足500人,而且全部不公开,西班牙2008年只有409人申报财产,美国有25万公务人员需要申报,但只有10%的信息向社会公布。所以财产公开可能存在制度陷阱和制度悖论。
郭静(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比较政治研究室副主任):新加坡是知名的清廉国家,但它自己没有将原因归结为财产申报制度,而是归结为四项:一是一部好的法律,即《预防腐败法》;二是好的反腐败机构,反腐败调查局;三是高效的司法;四是比较高效的行政管理系统。在法律这块,其他国家也在借鉴新加坡的做法,比如反腐败调查局授权非常大,对腐败的定义比较严,严格禁止赠与,规定很重的罚金等。此外,新加坡重视好的行政管理流程,通过把每个职位设计得很合理,减少腐败机会。还有一项经验是,要给予公务人员合适的报酬。
徐海燕(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从财产公开制度没法解释俄罗斯为什么是非常腐败的国家。1992年叶利钦签署总统令,规定总理、副总理、联邦部长都要税务机关申报财产。俄罗斯也实行过高薪养廉政策,2008年普京第二任任期时,他就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但收效甚微。
田改伟(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编辑部副主任):有的媒体和学者在批评中国不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时,实际上他对中国情况并不了解。首先要知道我们是有这个制度的,早在1995年我们就实行了党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但是缺点在哪?一是公示,你没公示就没监督,没有公示就等于自己玩了。二是没有追究机制和经常性的核查机制,这样的申报制度起的作用就不是很大,包括干部对它的敬畏心也不会很大。其实,财产申报充其量是反腐的最后一道防线,把反腐的希望寄托在财产申报上,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想法。中国实行财产申报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关键要加强、完善监督追查机制,没必要追风。▲(本文内容摘自1月30日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举办的“国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研讨会,由房宁主持)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