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代购与“黄牛党”有本质区别

2013年01月25日 09:10   来源:千龙网   木须虫

  前些天,佛山一对夫妻因为收取每张火车票10元的代购费而被警方刑拘。20日,又有一对佛山的夫妇受到铁路警方的调查,原因是他们提供电脑和网银帮人订票,并从中收取5元到20元不等的费用。警方随后扣押了他们的电脑主机等物品。(1月24日《羊城晚报》)

  昨天有微博披露,10元代购火车票被拘夫妻被铁路警方释放,当时便认为这是舆论的胜利,填补不了法规上缺漏,人放了,陷井却还在。果不然,今天媒体再爆佛山另一对夫妻因同样的问题又被铁路警方带走调查。尽管,后一起案件并不发生在前一起案件当事人被释放之后,但在法律人士和网友力挺第一对小夫妻的语境下,它的发生很容易被解读为执法合理的另类表达,用一个执法行为来力挺另一个执法行为,算是对舆论力挺的无言回应。

  火车购票进入实名制和网络时代,合理的代购服务对于解决购票难,尤其是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购票难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点无须多言。并且,民间的代购服务的作用永远是官方票务无法替代的,并且从劳动价值的角度来说,代购本身就是一种劳务服务的行为,具备价值交换的特性,具有应有的合理性,必须予以正视。

  回顾10元代购被拘的案例,铁路警方先后给出了三种解释:一是涉嫌倒票,即将代购服务认定为另类“黄牛党”,然而,网购实名制使代购具有确定的对象,而且收费低微,没有暴利特征,名不副实,因而被网友质疑铁路警方抓不了“黄牛党”,拿代购当替罪羊;二是没有通过铁路部门的批准备案,也没有工商税务的营业执照,属非法代售。诚然,这个情况属实,但是没有取得经营许可,不过是行政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构不上拘留条件。三是交由非经过主管部门认定的“代买点”购买车票存在潜在的风险。因为农民工需要提前把身份证和车票给代买人,身份证被拿去干了什么农民工并不知道,而且如果发生代买人卷走身份证和购票款的事情,最终后果都是农民工自己承担。应该说,这样的风险的确存在,但这样的风险正规代买点同样存在,拿此当作执法的依据,似乎缺少了充分必要的条件。

  比法规的缺陷更可怕,既无视特定行为的违规特性,又无视特定行为的合理性,人为的伤害比法规应有的惩处更伤人。盖上车票“代购违法”的陷井,需要在法规上快速自我纠错,正视民间代购的合理性,纳入有序调节规范的范畴。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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