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疯狂的“私生粉”,法律是序章

2025-12-26 07:55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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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防治疯狂的“私生粉”,法律是序章

2025年12月26日 07:55   来源:红网   胡琳娜

据荔枝新闻报道,明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采取滋扰、纠缠、跟踪等方法,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条即将施行的法规,虽然没有直接点名“私生粉”,但其明确指向的行为类型,无疑是长期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极端追星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法规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生粉”乱象。在过往,艺人们对此的应对往往止于公司声明、道德规劝或民事侵权诉讼,威慑力有限。此次将此类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提升了惩戒的刚性与效率,清晰划定了行为红线,为受害者提供了更为直接有力的公权力救济途径,其震慑与宣示价值不容小觑。

然而,法律的文本正义,能否轻易转成受害者的实践正义?深入观察娱乐产业的底层逻辑就会发现,“私生粉”现象的防治,远非一条法规的修改便能一劳永逸,这中间横亘着数道高墙。

首先,新规中的关键行为动词:“滋扰、纠缠、跟踪”,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具体界定。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正常生活”的边界本就比普通人更宽泛、更具弹性。在机场、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偶遇式”蹲守,如何与粉丝接机、公众围观区别?线上无休止的骚扰、言语攻击,是否构成“滋扰”?

其次,尽管法律武器在手,但对于在聚光灯下的明星而言,追究个别极端行为人的责任,往往消磨的是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往往需要权衡:一次拘留处罚,是否会激起行为人更极端的报复?漫长的笔录、取证,是否会严重影响本就紧张的档期?当维权成本高于容忍成本时,理性的选择可能仍是“忍”。

最后,在畸形的粉丝文化中,窥私、掌控所带来的亲密感假象,成为了“私生粉”情感消费的核心部分。甚至明星采取的反拍、公开喊话等行为都被“私生粉”曲解成“偶像看见了自己”。法律的外在威慑,难以瞬间改变这种深层心理诉求和行为模式。只要这种“情感市场”存在,需求就永不消失。

法律条文的完善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执行、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个人权益保护,将是未来要面对的实际问题。首先,执法层面需要细化标准、提升可操作性,制定明确取证指引,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处置能力。其次,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手段阻断隐私贩卖、骚扰动员等线上黑产链条。再者,强化源头疏导,文娱行业应倡导理性追星文化,媒体需加强法治与隐私教育。长远来看,可评估法律实施效果,探索与民事赔偿、行业自律规范等形成梯度化惩戒合力,实现法律震慑与社会共治的平衡。

新法是一盏明亮的信号灯,但通往有序的道路依然漫长。防治“私生粉”,法律是序章,而非终章。若没有后续系统的、触及根源的协同治理,我们或许会在未来发现,那些疯狂的影子只是换了一种更隐蔽的方式,继续在法律的边缘游荡与试探。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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