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体罚应形成明确社会共识

2025-11-14 07:58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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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反对体罚应形成明确社会共识

2025年11月14日 07:58   来源:红网   徐毅成

11月11日,莆田12岁女孩被虐致死案二审宣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对其继母许金花的死刑判决,并对其生父刘江一审量刑不当的问题展开审判监督程序。二人之恶毒心狠、手段残酷,完全罪不容赦。但在将二人绳之以法后,还应当透过案情吸取教训,以使社会不再出现此等惨剧。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辩称打孩子是正常的“管教”,未料会导致死亡。在他们看来,适当的体罚、殴打等是合理的,只是自己做得“过火”了些。事实上,社会中持此观念的人屡见不鲜,“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名句至今仍被许多家长奉为圭臬。从前些年的“戒网瘾学校”,到后来的“军事训练营”,许多家长默认其中存在体罚,仍把孩子送去接受“管教”。这些事例无不证明了,体罚仍有一定的社会土壤,以致于它竟能成为尝试脱罪的一种理由。

到底能不能用体罚管教孩子?存不存在一种合理的体罚?如果说体罚是一种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惯性,那么在今天,这一行为就应当被彻底地摒弃。

首先,体罚倾向于成为更严重的暴力乃至故意伤害的导火索。所谓体罚,往往便是上级对下级做出,而这自然导致行为的难以监管;体罚和“家庭暴力”等明确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语义模糊,又使得判断是否过分的标准几乎完全出于实施者的本心。由此,从一般的罚站、责打到虐待致死,“越界”成为不知不觉间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事实上,不少案例都证明,体罚在开始时通常还较为轻微,随着孩子的反抗和时间的流逝,恶性即不断放大。在本案中,许金花、刘江二人2017年结婚,但在2019年后,对子女的虐待才逐渐增多,对被害人先是殴打、针刺、烫伤,后来演变为拘禁在卫生间进行持续不断的严重虐待。对此,要想避免有人打着“管教”的旗号,利用其与施暴的模糊边界行后者之实,就必须从一开始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体罚。

更重要的是,体罚本质上是教育的失败。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本应有着智识上的优势和地位上的压制,“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并非难事。向弱者施加暴力以强迫其认同某种行为规范,只是强者在教化上的懒惰。子曰“因材施教”,就是要对不同秉性的受教育者以各异的培养;采取“棍棒”之教,不过是以疼痛形成条件反射的“通用解法”,无视了孩子形成某种习惯背后的原因、思考的逻辑。也就是说,这种惩罚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能解决问题实质。以惩罚达成的所谓“教育”,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的教育。

事实上,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阻止体罚的伤害,《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教师法》等法律规范织起了保护的密网。然而,由于体罚的隐蔽性,法律规范要想发挥作用,还要依靠社会形成文化共识反对并监测这种暴行。在虐童案中,被害人曾多次逃出家庭,社区工作人员和基层干警不是没有挽救她的机会;但也许是他们认为“家事”不能过多干涉,被害人总是被领回家中,而后遭受更残忍的对待。如果基层组织和邻里乡亲们形成了体罚必须制止,父母无权如此“管教”的认识,类似的虐待、故意伤害乃至杀人案件绝对会有显著下降。

未成年人是独立的个体,有着他们自己的未来。成年人使用体罚来“管教”孩子,不过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也是对监护职责的严重背离。是时候以鲜明的态度形成反对体罚的共识了!让孩子以人的尊严被对待,而后他们才有可能成为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大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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