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期待搭上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发展“快车”

2025-07-03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将进一步提升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成为推动东盟与中国经贸关系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中国长期以来的重要经济伙伴,印度尼西亚搭上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这趟发展“快车”,对于增强自身经济韧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十分重要。

当前,美国对外政策急剧变化、应对气候变化的窗口期正在收窄,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都给世界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重要性更加突显。东盟已连续5年稳居中国最大贸易伙伴。这既反映出中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影响力持续上升,也说明东盟国家同中国的经济互补性日益增强。

一直以来,印尼同中国的经贸合作快速发展,双边贸易额从2004年的约135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近1500亿美元。目前,中国是印尼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印尼及东盟在中国贸易结构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作为东盟最大经济体,印尼在提升对华经贸合作方面仍有较大潜力。着眼于优化出口结构,印尼下一步应充分利用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政策红利,创造有利条件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企业来印尼投资,提升产业竞争力。

推动产业升级、优化出口结构,对于印尼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及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也十分重要。印尼应加强对中国科技及新能源企业赴海外投资动向的了解,助力印尼和中国的中小型科技及新能源企业更好利用自贸区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原材料保障,与中国携手打造绿色、安全的区域供应链。

一段时间来,美国的关税措施给地区发展带来了共同挑战。印尼同中国应加强合作,确保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发展方向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确立的规则相契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经贸“朋友圈”,提升共同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两国还应加快推动新能源和高科技领域合作,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同时充分利用各类交流平台,共同应对保护主义挑战,携手构建开放、包容、互利的区域经济格局。

(作者为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国际关系研究部研究员)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臧梦雅)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印尼期待搭上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发展“快车”

2025年07月03日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穆罕默德·扎克万

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将进一步提升东盟与中国的经贸合作,成为推动东盟与中国经贸关系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中国长期以来的重要经济伙伴,印度尼西亚搭上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这趟发展“快车”,对于增强自身经济韧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十分重要。

当前,美国对外政策急剧变化、应对气候变化的窗口期正在收窄,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都给世界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重要性更加突显。东盟已连续5年稳居中国最大贸易伙伴。这既反映出中国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影响力持续上升,也说明东盟国家同中国的经济互补性日益增强。

一直以来,印尼同中国的经贸合作快速发展,双边贸易额从2004年的约135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近1500亿美元。目前,中国是印尼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印尼及东盟在中国贸易结构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作为东盟最大经济体,印尼在提升对华经贸合作方面仍有较大潜力。着眼于优化出口结构,印尼下一步应充分利用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政策红利,创造有利条件吸引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企业来印尼投资,提升产业竞争力。

推动产业升级、优化出口结构,对于印尼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及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也十分重要。印尼应加强对中国科技及新能源企业赴海外投资动向的了解,助力印尼和中国的中小型科技及新能源企业更好利用自贸区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原材料保障,与中国携手打造绿色、安全的区域供应链。

一段时间来,美国的关税措施给地区发展带来了共同挑战。印尼同中国应加强合作,确保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的发展方向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确立的规则相契合,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经贸“朋友圈”,提升共同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两国还应加快推动新能源和高科技领域合作,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同时充分利用各类交流平台,共同应对保护主义挑战,携手构建开放、包容、互利的区域经济格局。

(作者为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国际关系研究部研究员)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