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以及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进入新世纪,联合国明确宣称和平、发展和人权是联合国改革和发展的三大支柱。2023年,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75周年之际,特别发起“人权75”行动,重温联合国宪章和宣言的精神,高举人权的旗帜。诚然,人权主流化在各国国内和国际社会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广泛共识和普遍目标,但实现人人享有人权仍任重道远。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人权倡导和促进的国际化是国际关系史上的历史性进步,而最具代表性的多边主义舞台联合国,恰在今年遇到了空前的资金流动性危机。由于部分国家不能足额缴纳并长期拖欠会费,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如世界卫生组织等面临严重困难,停止人员招聘,裁撤合并机构,缩减会议和实地工作,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会议由一年三次减为两次。
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应当反思:我们是否仍然清楚地记得国际社会吸取历史教训所达成的共识——团结一致、集体保障和平?是否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突破的基础上,愿意将已取得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潜力变成现实并惠及所有人?是否在法治、发展和人权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共识下,能够确保发展进步不可逆、全球人权治理的趋势得到坚持和持续推进?
6月17日,中国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9届会议代表对话合作促人权之友小组发言,一如既往地呼吁各方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共同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这是世界范围内保和平、促发展和实现人权的多边基础和基本保障。发言呼吁国际人权机制遵循普遍、公正、客观、非政治化、非选择性原则,维护自身形象和信誉。这是对2006年作为联合国机构改革的成果而成立的人权理事会在自身建章立制中所秉持的基本原则的重申。当时,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多数国家对过去人权委员会将人权政治化、工具化的做法普遍不满,共同推动建立新的更具普遍性并在程序机制上得以加强的人权机构。令人遗憾的是,良法只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正确的原则并非自然而然、一蹴而就,它们的实施取决于每一个联合国会员国的积极合作与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