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占有很重分量,如何更好保障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是一道必答题。千方百计优化民企发展环境,让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
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求企业做到守法经营。企业应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获取利益,不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不破坏有序的商业生态。同时,政府也要做到执法分明,让企业心服口服。合规企业通过坚守诚信和法律底线,为社会树立了良好榜样,也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企业守法经营,遵守行业标准和国家法律,才能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更为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创造安全可靠的商业环境。因此,社会应当给予这些企业以正向激励和支持,共同推动形成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商业生态。
一方面,注重制度引领,让企业安心经营。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还面临一些“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要明确禁止因所有制差异设置市场准入限制,并将解决拖欠账款、规范政企合作纳入制度框架。在这一方面,浙江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明确要求土地供应、政府采购、能耗指标分配等环节不得因企业所有制差异区别对待。这些立法从制度层面确立了公平竞争原则,以法治刚性重塑了市场规则。
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督,让企业放心发展。要从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规范权力运行,规避任性执法、趋利式执法。应严惩滥用职权行为,并建立涉企执法负面清单,对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吃拿卡要”“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探索柔性执法可行性,对轻微违法企业优先适用合规整改,避免“一刀切”式“以罚代管”,要让执法体系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