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三家药企开出总额超2.2亿元的罚单。经查,三家企业通过横向垄断协议,将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价格推高11至21倍,并划分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市场,长期维持高价垄断。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反垄断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顶格罚款,同时对涉案自然人罚款50万元。(3月23日 中国青年网)
药企合谋垄断涨价让市场竞争机制失效,导致药品供应不再是质优价廉者胜出,而是沦为少数企业的利益游戏。如果垄断涨价持续下去,市场失去调节能力,药价虚高、供应僵化、创新停滞等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垄断涨价还会直接加重患者用药负担,甚至可能因高价而放弃治疗。此次案件中,注射液价格暴涨21倍,无论对药品市场还是患者,都极具危害性。
对于药企的这类行为,监管部门从未手软。近年来,从原料药垄断到药品串通涨价,多起案件均以数亿元罚单收场。重罚之下,药企的嚣张气焰有所收敛,但总有人铤而走险。究其根源,罚款虽痛,却始终停留在企业买单层面。拍板涨价的企业决策者,不仅不用自掏腰包,而且还会因侥幸让企业和职工获益,被职工当作能人来看等。如此导致“企业交罚款,个人拿奖金”的荒诞戏码屡屡上演。
这种“只罚企业不罚个人”的旧规,其实是对企业领导任性决策的纵容。如此药企的决策者无需为违法行为付出个人代价时,所谓的“集体决策”就成了逃避责任的挡箭牌。在此背景下,企业领导继续冒险串通涨价,就会成为追求政绩和证实个人决策能力的一种方式,即使违规操控市场价格的行为被查实,也不过是慷企业之慨而已,个人仍可以做到毫发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