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迎来政策利好——1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关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统筹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为平台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的经济活动总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大力加强互联网平台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推动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扩大需求提供了新空间,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为就业创业提供了新渠道,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支撑。数据显示,我国平台经济吸纳了超过2亿灵活就业人员;截至2023年6月底,市场价值超过10亿美元、超过100亿美元的平台企业分别有148家、26家,总市值规模达到1.93万亿美元。特别是,平台经济打造了前所未有的全新创新生态,集聚了大量的创新资源,成为前沿技术的策源地和试验场,成为推动通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变革的关键力量。
发展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在消费互联网平台方面,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网上零售额12.4万亿元,同比增长8.8%。在工业互联网平台方面,我国已培育340余家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注册量突破6000亿个,服务超45万家企业。事实证明,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加力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壮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强化平台经济领域数据要素供给,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增强平台经济领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平台经济也是一把“双刃剑”。平台经济利用巨大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以及跨领域、上下游生态系统黏性,容易形成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形成寡头甚至一家独大的垄断市场结构。平台企业往往拥有海量用户,掌握巨量数据、涉及众多领域、连接海量主体,容易出现借助市场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和平台从业者利益等问题。比如,在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本地生活服务等应用中,一些平台企业存在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侵犯用户隐私、垄断加价等乱象,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创新环境。加力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要健全完善平台经济治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有序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各方主体互利共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平台经济连接海量用户、海量场景,理应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不断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加力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既要“管好”,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线上消费投诉公示、消费后评价等制度,指导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更好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更要“用好”,以平台经济为“杠杆”培育新动能,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引导平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夯实底层技术根基,扶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助力我国在全球竞争中实现更多领域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平台经济的特征规律,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先机,加力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