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寻找见义勇为被救者的视频引发热议。
视频的发布者是辽宁大连救人大哥柳忠鹏,他在视频中称,“现在大连公安正在为我申报见义勇为奖,我现在需要被救者给我出具一份证明。”“一开始我也没有准备申报见义勇为奖,但是我现在需要得到这个称号,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我只为我女儿,我现在了解到这个称号以后会对我女儿上学以及未来有帮助,所以我现在必须站出来,为我女儿争取到这份荣誉,希望被救者看到后与我联系。”
其实,关于柳忠鹏救人的暖闻,之前就曾引发网友关注。在当时流传的视频中,柳忠鹏跳水勇救一对被浪卷入大海的父子,而后扔下一句“要谢就谢任贤齐”(因任贤齐在事发地举办演唱会,柳忠鹏才会前去大连)潇洒离去。因为当时双方并未报警,只有柳忠鹏妻子无意间记录下的救人视频,于是就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视频发出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理解和支持,还有人留下“全网为你证明”的真情告白。不过,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认为做好事就应该不留名。
做好事到底该不该留名?对于不少80后以及更早代际的人来说,他们一直以来接受的确实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教育,社会也往往对于“无名英雄”有更高的赞赏,似乎与名利无关的做好事才是动机最纯粹的,才是没有道德瑕疵的。不少人也默认了这种道德设定。因此,当真的有人主动站出来,要求被救者作证以帮助自己成功申报见义勇为奖,打破了自己默认的设定,很自然会产生一些不适感。
不过,做好事不留名,是我们设定的理想化的道德高线,我们可以这样要求自己,但无法以此苛求他人。只要是做好事,比如柳忠鹏的见义勇为,就该得到肯定和赞赏。至于留名还是不留名,那是他们的个人选择,与道德高低无关,都是合理的,也应该得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
相信每一个善行者在选择挺身而出的那一刻,并没有关于得与失的权衡与计算,现实情况可能也不允许他们能冷静地做此分析。面对为何会这样做的问题,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朴素的,“我应该做”“换做别人也会这样做”。见义勇为等这些“好事”被官方认定并给予应有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某种程度上让“好报”变得更可感可及可知。当然不是说人们做好事为求好报而来,但好报的不缺席势必会激发起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和底气。
从这个角度来说,事后争取留名,不仅是对自身善行的一种确认,也是对善行所承载的价值观的一种彰显和弘扬。让善行者得到应有的尊崇和荣誉,让善行被更广泛的传播继而影响更多人,激发出更多的善意、正气和勇气,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将因此而受益。
此事的最新进展是,获救的父子在看到视频后及时赶到大连当地派出所,为柳忠鹏的见义勇为作证,成功补上认定程序中的重要一环。目前,柳忠鹏申报见义勇为已进入网上公示阶段。这是一个所有人都乐见的圆满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