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津贴,不能只“躺”在文件上

2024年01月05日 07:33   来源:钱江晚报   王彬

  大家都知道“高温津贴”,但却很少人知道“低温津贴”。

  从道理上讲,低温津贴和高温津贴同等重要。低温天气下在外工作,对劳动者的挑战和影响一点也不亚于高温天。夏天送的是“清凉”,冬天送的是“温暖”,都是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关怀和爱护。这些津贴是劳动者们应该享有的福利,是社会对劳动者该承担的关爱。

  低温津贴虽知名度不高,但确实存在。在国家层面,2004年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将“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写入其中,并明确低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2013年和2015年,我国先后把“冻伤”和“低温”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在地方层面,我国多个北方省市曾陆续发布相关政策,明确当地低温补贴标准。以吉林省为例,每年1月、2月、12月,向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的低温户外劳动者,发放每月200元的低温津贴。哈尔滨也明确规定,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为室外劳动者每月最低发放200元的低温津贴。

  虽然全国不少地方都有相关规定,但从现实的反馈来看,低温津贴更多的像是一个“躺”在政策文件上的“纸面福利”。在长春街头,多名外卖骑手、快递员、环卫工人、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没听说过低温津贴,也没拿到过低温津贴。根据最近多家媒体在多地的采访和调查显示:低温津贴“遇冷”是一个相对普遍现象,并且是一个长期问题。

  低温津贴难落实的原因有很多,客观上讲,相比于低温,各地的高温情况都差不多,很容易在全国层面形成统一标准,而低温在各地的差异相对较大,大家对低温津贴的感知存在不同。同时,关于低温津贴,虽不乏政策依据,但具体政策相对不够细化,且缺乏配套规定,更缺乏相应的惩戒约束机制。劳动监察等部门的监管也不够到位。

  最近,我国很多地方遭遇多年罕见的寒潮,低温津贴这个事项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不能再让低温津贴躺在政策文件上睡大觉。希望借着低温津贴的具体细化、政策落实和法治保障,让在低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得到更多制度化的关注关爱,让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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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津贴,不能只“躺”在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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