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期待深圳“痛经假”带动更多“女性卫生福利”落地

2022年11月16日 08:14   来源:羊城晚报   斯涵涵

  对于女性而言,除了工作、学习中的小烦恼外,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会感到身体无力、小腹胀痛、困倦疲乏……据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11月13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2天#冲上热搜第一。(11月14日南国早报)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痛经假”的概念由来已久。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等在内的十余个省份,已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此次深圳痛经假冲上热搜第一,说明“痛经假”关注度不减,而多年来难以落实也成为民众吐槽的难点。

  “痛经假”之所以执行难,主要面临几个问题:如何界定“痛经假”?会不会成为滥请假的借口?会不会提高企业成本,导致成为一纸空文?会不会变相抬高女职工就业门槛导致就业难?对此,深圳均给予了相关“解答”,如: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

  女性职工要休“痛经假”,首先要到医院开假条,这给“痛经假”划定了明确的边界,虽增加了休假成本,但能有效防范随意请假的可能。长远来说,这对“痛经假”的稳定执行,也是一种保护。

  至于增加企业成本之说,也要辩证看待。在女职工少的单位,“痛经假”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则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征未雨绸缪:收到医疗机构证明之后建立档案,可以尽量把女职工的特殊期调整到与双休、公休一致,或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工间休息。关键在于事在人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水平和保护女职工权益意识的提高,女职工从事重体力工作的情况大幅减少,月经期需要休息的人或是少数。而在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采取“基本+绩效”的工资考核方式下,出于经济考量或其他因素,不是特别需要,女职工不会随意申请“痛经假”。由此观之,“痛经假”不会对企业成本、企业运作造成多大影响。退一步说,“痛经假”给企业带来些许“损失”,但企业贯彻法规的执行态度以及释放出的人文关怀,都将激发女职工的工作潜能,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其正面效应不可低估。

  深圳市人社局对“女性卫生福利”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与解释,就职业女性的生育权益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痛经假”是其中极具代表意义的积极样本,彰显人性化关怀的制度善意。希望相关部门恪守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让女职工切实感受到“痛经假”的制度温暖。

  大到几个月的产假、生育保险,小至一年一度的妇检及“卫生费”,从最先提出时的担忧、质疑和非议,到目前已成为不少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历史,实则就是法规逐步完善、社会逐渐进步的过程。尽管有些措施的顺畅实施尚需制度配套,也须克服实际困难不断改进完善,但不可否认,深圳“痛经假”这只可供解剖的麻雀,会对保障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女职工的“卫生福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臧梦雅)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期待深圳“痛经假”带动更多“女性卫生福利”落地

2022-11-16 08:14 来源:羊城晚报 斯涵涵

  对于女性而言,除了工作、学习中的小烦恼外,每月总有那么几天会感到身体无力、小腹胀痛、困倦疲乏……据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11月13日,#深圳痛经假经确诊可休1-2天#冲上热搜第一。(11月14日南国早报)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痛经假”的概念由来已久。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等在内的十余个省份,已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此次深圳痛经假冲上热搜第一,说明“痛经假”关注度不减,而多年来难以落实也成为民众吐槽的难点。

  “痛经假”之所以执行难,主要面临几个问题:如何界定“痛经假”?会不会成为滥请假的借口?会不会提高企业成本,导致成为一纸空文?会不会变相抬高女职工就业门槛导致就业难?对此,深圳均给予了相关“解答”,如: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2天的休假。

  女性职工要休“痛经假”,首先要到医院开假条,这给“痛经假”划定了明确的边界,虽增加了休假成本,但能有效防范随意请假的可能。长远来说,这对“痛经假”的稳定执行,也是一种保护。

  至于增加企业成本之说,也要辩证看待。在女职工少的单位,“痛经假”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则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征未雨绸缪:收到医疗机构证明之后建立档案,可以尽量把女职工的特殊期调整到与双休、公休一致,或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工间休息。关键在于事在人为。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水平和保护女职工权益意识的提高,女职工从事重体力工作的情况大幅减少,月经期需要休息的人或是少数。而在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采取“基本+绩效”的工资考核方式下,出于经济考量或其他因素,不是特别需要,女职工不会随意申请“痛经假”。由此观之,“痛经假”不会对企业成本、企业运作造成多大影响。退一步说,“痛经假”给企业带来些许“损失”,但企业贯彻法规的执行态度以及释放出的人文关怀,都将激发女职工的工作潜能,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其正面效应不可低估。

  深圳市人社局对“女性卫生福利”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与解释,就职业女性的生育权益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痛经假”是其中极具代表意义的积极样本,彰显人性化关怀的制度善意。希望相关部门恪守职责,持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生理期休假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同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让女职工切实感受到“痛经假”的制度温暖。

  大到几个月的产假、生育保险,小至一年一度的妇检及“卫生费”,从最先提出时的担忧、质疑和非议,到目前已成为不少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历史,实则就是法规逐步完善、社会逐渐进步的过程。尽管有些措施的顺畅实施尚需制度配套,也须克服实际困难不断改进完善,但不可否认,深圳“痛经假”这只可供解剖的麻雀,会对保障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女职工的“卫生福利”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臧梦雅)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