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指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5月7日《北京青年报》)
直播打赏是网络直播行业探索的商业模式,也是平台和主播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近年来,很多未成年人在平台和主播的诱惑下,进行了冲动性打赏,金额动辄成千上万元,给家庭经济带来沉重负担,加剧家庭矛盾冲突,甚或诱发悲剧事件。比如,天津14岁女孩沉迷网络直播,不断打赏主播刷礼物,一年花掉200万元;杭州李先生反映,11岁儿子用父母的钱打赏主播十几万元。
未成年人思想尚不成熟,缺乏足够的辨识力、自律性,对直播打赏的后果了解不深,又容易轻信他人,往往禁不住平台和主播的诱惑,偷偷用父母的钱打赏给主播,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纷纷呼吁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早在2020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以及禁止暗示、诱惑或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等做了严格规定。
由于平台和主播均受益于直播打赏,没有动力主动拒绝打赏,一直对规定采取敷衍态度,导致未成年人打赏乱象未能消除。因此,要想让其进行彻底切割,就要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如果发现网站平台违规,将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网络直播平台应认清形势,不要再抱持幻想,积极配合强监管,认真落实“禁令”要求,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防护机制。如果有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平台应及时查核、退款。平台要全部取消打赏榜单,不再进行相关打赏排名,并对主播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如果主播违规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第一时间采取罚款、封号等严厉处置措施,以警示主播不要触碰“禁令”红线。
打赏模式弊端太多,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太大,监管政策未来还会进一步趋紧,平台和主播应对尽快进行迭代升级,及早寻求替代功能,挖掘新的收入来源。同时,平台和主播都要牢记教训,在开展其它业务、功能时,均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合规开展经营,坚守社会道德底线,不可再将未成年人当成“唐僧肉”来任意宰割。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