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针对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过多、退费困难等问题,广东、浙江宁波等地纷纷制定合同范本,对培训方式、培训收费等作出规范。
对于很多培训机构来说,为了快速回笼资金,方便下一步发展,一次性收取较长时间的学费是普遍做法。一般说来,时间短的会一次收取半年的费用,多的则为一年甚至两年。还有部分机构对学员会否续费信心不足,往往会诱导家长购买具有一定折扣的“大课包”。不过,这种预付模式很可能会埋下退费纠纷隐患。由于教育行业有一定特殊性,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主客观问题,一旦合理的退费服务跟不上,家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遇到机构跑路的情况,更是有苦说不出。
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课外培训服务时应把握好一些细节。一是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培训方式、结算方式和退款办法;二是对一些不太知名的培训机构,尽可能不贪图折扣采用全款预付,而是分期付款,待考察一段时间教学质量后再作决定。即便如此,一些纠纷还是难以避免,此时除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也不可或缺。
职能部门除了应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推出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是值得探索的做法。比如,宁波市教育部门拟定的示范文本中明确提出,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对“退费标准”考虑得非常细致,仅全额退款一项就列出了7种情形。这样翔实且便于操作的示范文本,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解决校外培训退费难题。同时,培训机构也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规范办学,推出好的教育产品,靠实力和品牌来实现长远发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广原)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