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最美通缉犯”的起底是否反应过度?

2018年12月05日 07:30   来源:红网   袁玉勤

  11月底,四川绵阳警方发布7名在逃酒托的通缉令。其中,19岁的卿晨璟靓因为颜值高被称为“最美酒托”,网友对卿晨璟靓的关注,甚至超出了酒托案本身。北青深一度在绵阳当地,通过采访卿晨璟靓昔日的同学、老师,以及酒托案的受害者,还原了这个漂亮女孩从“班花”到“酒托”的人生弯道。(12月3日《北京青年报》)

  细看对这名“最美酒托”的起底,从不愿念书到转学再到退学,最后进入社会生活,除了长相比较漂亮,卿晨璟靓成为酒托的背后没有更多的新闻价值供挖掘了,总结起来就是一名普通辍学女孩因交友不慎最终违法犯罪的故事。可是,为什么许多媒体扎堆对其进行报道呢?甚至起底她的学校和学习经历?醉翁之意怕不在这名通缉犯长得有多美上,而在有多少受众关注她长得有多美。在这个注意力经济时代,受众的口味在一定程度上确实需要媒体去迎合,但是媒体在兼顾吸引受众注意力的同时,更需要明确其调节社会舆论的职责,做到平衡各方声音,避免出现对某一个热点集中甚至多余报道的现象。

  融合发展背景下媒体的职责何在?对于党媒,用人民网总编辑余清楚的话来讲,一在引领正确导向;二在做最好的内容;三在创新方式手段。其实对于一般媒体,也要做到适当引导舆论,而非过度迎合受众;要做到提供给受众更全面更有价值的新闻信息,而非满足部分受众的好奇心。笔者曾听过一个媒体的讲座,主讲人大放厥词,认为现在媒体不完全去迎合受众口味的话,根本就活不下去。看上去媒体的职责在现实利益面前似乎不值一提,虽然这可能只是片面之词。不过,既然已经有了为受众喜好量身定制的大数据与算法技术,媒体的存在就不该是去扎堆报道受众关注的小事情,而应该为受众补充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来提高受众的素质。就拿这次对“最美通缉犯”的报道来说,因为当事人长得好看就去深挖有关信息,实在有反应过度之嫌。

  当然,从受众对新闻消息的反应上,也可以看出重申新闻媒体职责的紧迫性。笔者观察到,有许多网友针对一些媒体对“最美通缉犯”的报道持不解态度,发问“媒体这么宣传的用意何在?”“不明白她有什么值得你们天天报道的”,还有的网友直接表态:“别挖她了,再挖估计有公司找她做直播了”。这些来自受众的发问值得媒体深思,在满足部分受众好奇心的同时,扎堆化的报道是否剥夺了其他不愿意过度关注这件事情的受众的注意力?此外,也有些没跳出事件本身的受众,会深陷于媒体集中式报道的漩涡中。比如,上个月刚刚发生的五星级酒店用脏毛巾擦口杯事件,媒体对此次事件的披露集中于卫生层面,而较少地关注酒店所应采取的措施,这使得公众多数只关注酒店卫生,产生了对酒店卫生的不安全感,甚至被迫接受“住酒店最好自己带洗漱用具”“酒店卫生一直如此”的心理暗示。这些没有太大价值,或者是失重、偏颇的报道都是新闻媒体应该极力避免的,这既不是媒体追求报道平衡的职责体现,也不利于高素质受众的养成。

  张一鸣在针对整改今日头条的致歉信中说道:要把正确的价值观融入技术和产品。连技术都需要价值观的支持,更何况以人文为主的新闻媒体呢?所有的媒体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报道所反映出的价值观,明确自己的职责,反问自己所报道的对象于受众是否有益,而不是去过分报道受众所关注的事物,甚至于反应过度。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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