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他深刻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40年。如今,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些事实和数据表明,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是处于所谓“协助的附庸地位”,而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任何否定、弱化民营经济的言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中国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已在宪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写明,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中国这么大、人口这么多,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就要大家齐心协力来干,“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共十八大以来,从强调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两个不可侵犯”,到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从强调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到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中央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无论时代场景怎样变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都是我们自己人,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中国正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加上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越是在这个时刻越要保持定力;越是在这个关键时期,越要把握时代大势。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变压力为动力,变“短板”为“潜力板”,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实现更大发展,创造新的奇迹。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