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罚单吃饭打折 别拿违法当创意

2018年11月02日 07:35   来源:北京晨报   张淳艺

  近日,微博上有一则消息说,云南昆明有一家餐厅只需拿着交警开出的罚单,就可以打折,扣3分打7折,扣6分打五折。有客人结账时提供了一张扣三分的罚单,结果真的享受了打折优惠。餐厅负责人表示,“微博上发布的消息的确属实,此举属于开业促销活动。”(11月1日《人民日报》)

  法治社会,讲求的是“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要想遵法守法成为公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就必须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然而,“凭罚单吃饭打折”却是反其道行之,守法的司机反而要比违法的司机付出更高的就餐成本,这完全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与法治社会建设背道而驰。餐厅推出促销活动的初衷,或许只是希望凭借另类创意夺人眼球,并非有意鼓励违章,但这种做法在客观上却造成了极坏的暗示,形成了错误的价值导向。

  诚然,商家有经营自主权,可以自由开展优惠活动,但行使经营自主权也要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非法使用或者滥用。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凭罚单吃饭打折”显然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也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叫停,并对商家进行处罚。

  对于企业来说,创意营销不能信马由缰,必须恪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事实上,如果确如餐厅所言,想多和私家车车主互动,大可以换一种积极向上的营销方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无违章记录的司机可以享受打折优惠,时间越长折扣越大,这样不是很好吗?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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