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年来一些自媒体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有的一年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更有甚者,已经形成媒体矩阵,一篇有偿“黑文”能在微信、微博等10多个平台发布,以达到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效果,让企业闻之色变。腾讯、小米等一批知名企业都曾对自媒体涉嫌“黑公关”提起过诉讼。
网民“鸣涧”提出,自媒体“黑公关”通过捏造企业负面新闻,牟取巨额利益,不仅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伤害了企业苦心经营多年的品牌形象,还干扰了正常的创业、创新环境。许多企业一边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一边还要和造谣侵权者打官司,浪费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成本。
网民“凌霄”称,传统媒体在考量“收视收听率”的时候,要考量公益传播的效果职责和职能监管;而自媒体在KPI焦虑中,大概就剩下“流量变现”的冲动而已,监管平台同样是“利字诀”当先的市场企业。简言之,自媒体“黑公关”一缺有效监管、二缺对等罚单,违法成本低。
有网民称,铲除“黑公关”利益链势在必行。网民“邓海建”认为,要解决自媒体“黑公关”的问题,办法就两个:一是管号又管人,在黑稿问题上,必须施行自媒体行业终身禁入标准;二是立法与执法要跟上,取证等环节要有突破。
网民“何勇海”提出,根据刑法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自媒体“黑公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不采取断然举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刹住这股歪风的。而企业面对被“黑”要做好取证,及时提起诉讼。
网民“舒圣祥”认为,治理自媒体“黑公关”乱象,需要自媒体运营者严格自律,需要自媒体平台更好担责,也需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此外,企业应该对自身公关部门订立约束性要求,恪守商德,不给“黑公关”缴保护费,也不利用“黑公关”发黑稿。
(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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