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值得一试

2018年04月08日 13:05   来源:东方网   谭浩俊

  近日《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方案,“旅馆式”管理就是要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租客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把分散的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楼层(客房),设立集租房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旅馆总台”,悬挂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实行常态化运作,落实源头管理。

  也许,在有的人看来,这可能是一种倒退,一种把市场化东西拿来进行计划化管理的行为,不值得推广。但是,我们要说的是,在各项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监管还无法完全到位,人的行为还受到利益强烈驱动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实施“旅馆式”管理,不失为一种探索,值得一试。如果实践效果好,也不妨在全国推广,以更好地确保租赁住房的安全,提高租赁住房的管理水平。

  事实也是,从近年来租赁房屋所发生的各类问题来看,无论是消防安全还是管理安全,都与租赁房屋本身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管理漏洞有着密切关系,也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别是几次严重的人员伤亡事件,都暴露出租赁房屋存在的严重缺陷和风险。所以,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这些问题不再发生。至少,要降低房屋的风险度、减少安全隐患的出现。

  虽然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各地在如何加强租赁房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等方面,也都采取了很多积极措施,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问题仍然不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租赁房屋过于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手段,导致租赁房屋大多处于失控状态。一些房屋租赁者,只考虑利益回报,不考虑安全隐患。而租房者则更多考虑降低租房成本,也对安全风险等不加重视,最终引发了许多安全事故,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

  正是基于这些方面的问题和风险,杭州市探索“旅馆式”管理的新路,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虽然效果如何,还需要实践来证明,但从管理的思路和方式来看,应当能够产生一定的效果,能够对租赁住房的安全产生积极的作用。至少,过去那种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现象,会越来越少。自然,安全隐患也会同步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配合,才有可能取得预期效果。如公安、消防、住建、街道和居委会等,只有各个层面的配合都到位了,相关数据、信息等也齐全了,监管才能到位,管理才能规范。无论是集体租赁房还是个人租赁房,才都能够比较好地纳入到统一监管范围,能够避免游离于监管之外而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更多的租赁房屋将推向市场,一些居民投资的住房,也会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逐步成为租赁房屋。如此一来,对租赁住房的管理就显然更为重要而紧迫,就需要有更好的办法和措施来确保租赁住房不发生任何问题。尤其是分散在各个家庭的普通租赁房屋,就更应当成为监管的重点。我们设想,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起来以后,除了常态化的监管之外,对租赁房屋的标准等,是否也应当提出具体要求,譬如安全标准、管理标准、风险防范标准等。特别对房屋安全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勒令其进行修缮,达到安全标准才能对外出租。否则,不允许其出租,或将其列入不具备出租条件房屋范围之内,对外公开发布信息,提醒租房者不要租赁这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从总体上讲,杭州的探索是值得肯定的。这样的探索,对于下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缓解购房矛盾,更好地解决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还是具有很重要的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的。也希望杭州市对出台的实施方案,能够认真地落实和总结,给全国其他地方加强租赁房屋管理提供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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