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诱”加班其实是一种慈善

2018年01月22日 09:49   来源:红网   李兴会

  对广大职场人士而言,最令人感觉五味杂陈的词,莫过于“加班”了。没错,加班意味着牺牲休息时间,意味着对家人的亏欠。但要说实话,并非所有人都那么痛恨加班。相反,就算法律没有规定加班费,也会有不少人主动选择加班。

  动力当然不一:有的是加班给领导看表明工作态度,待到提拔晋级工资一涨,收益足以弥补加班费的这点辛苦钱;还有些单身小青年认为与其自己在家无聊,还不如在写字楼里“加班”,反正业余时间自由松散;还有的是想精益求精利用业余时间为自己提升充电……

  可见,加班的情况十分复杂。明确界定老板确实通过加班对员工实施了剥削,过程十分困难。也正因此,尽管国家法律三令五申要保障员工休息权,但实践中真正通过举证维权获得加班待遇的员工寥寥无几。在理性经济人思维的支配下,更多职场人士仍在主动或被动加班。

  就这么个情况复杂的词语,日前在某微博上被加了个前缀“利诱”。话说,深圳某公司以在不同时段安排班车、晚餐、打车等为诱饵,诱惑员工加班。不知不觉,员工大量业余时间都贡献给了公司。

  “利诱加班”一词,让人联想到生活中的某些场景:姑娘面对心仪小伙子的挑逗追求,明明心里很喜欢嘴里却说你坏、你讨厌。同样,天底下没有免费的晚餐,更没有免费的班车、免费的打的。你完全可以舍弃这些蝇头小利、喝退小伙子的挑逗。

  记住,你有选择不被“利诱”不加班的权利和自由。如果觉得自己岗位工作任务繁重,可以找领导沟通,沟通不成还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当然这可能面临被炒鱿鱼的风险。但没办法,人类文明的每一点进步都必然伴随着相应的付出和牺牲。如果人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那么劳动维权状况就只能原地踏步不前。

  如果你觉得这家单位企业文化太变态,加班文化太过浓厚,而短时间内又难以改变,可以选择辞职跳槽,寻找更合适的平台。但说实话,市场经济环境下,相同行业和所有制的单位,估计情况都相差不到哪儿去。

  如果你货比三家之后还是觉得眼前这份工作更靠谱,那就请安心接受这种“利诱”下的加班。毕竟,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只属于极少部分人,幸运的人。对普通人而言,有“利诱”的加班要比“威逼利诱”的加班来的慈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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