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谣言成为“余震”

2017年08月11日 07:35   来源:长沙晚报   李英锋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不少流言。媒体还分别就“盆景滩以上、火花海以下形成堰塞湖”“网络上以中国地震局四川分局名义发布的余震预告”“ 一些假的震区照片”以及不法分子以“地震局救援中心”为名发布短信,让大家将赈灾善款捐至某银行账户,并谎称“将会双倍返还爱心救助金”等不实或诈骗信息进行辟谣。(8月9日《华西都市报》)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形形色色的谣言如影随形。有的是为了哗众取宠,赚取眼球和点击率;有的是为了浑水摸鱼,诈骗钱财;有的属于恶搞,借灾取乐;有的属于添枝加叶,煽风点火;有的则是因科学素养不足、掌握信息有限而产生的理解错误。不论哪种谣言,都会误导公众,甚至引发社会恐慌,扰乱震区秩序,不利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

  笔者注意到,除了四川媒体,还有其他地方的多家媒体也针对一些谣言发布了辟谣信息,媒体的责任感以及反应速度令人欣慰。遏制谣言就需要这种快速反应的辟谣动作,当一些谣言已经率先起跑、偷偷起跑,到了真相的前面,掌握权威话语权的媒体、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迅速跟上,甚至加速反超,在第一时间澄清谣言、控制谣言、封杀谣言。这有赖于政府对网络信息以及其他渠道传播的信息进行全面监测和甄别,及时发现、预警谣言或其他不实信息,有赖于媒体、政府信息发布部门、通信运营商以及微信、QQ等即时通信程序的运营企业共同建立快速辟谣反应机制,共同承担辟谣责任。当然,政府、媒体等更应该针对社会关切主动加强与地震等灾害有关的科普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各类震情信息,让科学和真相跑到谣言前面,让公众心中有数,从而堵住谣言滋生的漏洞,压缩谣言的生存空间,在防谣治谣过程中掌握主动。

  如果灾害谣言触碰到了法律底线,甚至涉嫌犯罪,那司法部门必须依法对造谣者、传播者进行问责,让他们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如此,造谣传谣的风险性就体现出来了,打击谣言就有了刚性,就能产生教育、震慑作用,就能倒逼人们增强自律意识,筑牢防谣底线。

  遏制灾害谣言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实际上,不信谣不传谣也是助力抗震救灾。我们冷静理性地关注灾情,表达同情,传递爱心,守住底线。不盲目信谣传谣,更不制造谣言,不发布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为抗震救灾创造一种健康的舆论环境,不让谣言成为“余震”,其实也是给抗震救灾贡献了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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