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谣“郭广昌失联” 让谣言止于“零容忍”

2017年07月25日 11:05   来源:光明网   麦徒

  这年头,“蹭名人、IP大法”练得最娴熟的,除了营销广告,就是谣言了。这次躺枪被谣言的则是郭广昌,中国最大的综合性民企的掌舵者——他又“被失联”了。

  7月21日,证监会发布会上披露了对同花顺网络涉嫌传播误导性信息“复星董事长郭广昌失联”一案处罚结果,证券信息服务领域的垂直网站同花顺被罚款20万元。郭广昌日前为此发朋友圈感慨,造谣的收益很高但成本又极低,并呼吁公众“对于未经证实的传言,hold住不转,因为‘谣言止于智者’。”

  “郭广昌失联”谣言,最早是在7月5日下午16时许热传。尽管披着谣言惯有的“或传恐曝”面纱,可这则消息仍旧极具冲击力。以至于6日早间,复星集团紧急辟谣,当日郭广昌也在出差过程中回应:“有些人忙着造谣,我们一直在忙着工作”。

  总有人说,“谣言止于智者”“清者自清,谣言会不攻自破”。当下若总指望谣言自己寿终正寝,那就幼稚了。首先,“当真相还在穿鞋时,谣言早就跑遍整个世界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得到了裂变式传播的“襄助”;其次,有些谣言本就是冲着非“智者”去的,有些信谣传谣者自以为“智”,所以谣言在特定圈层总有传播力。

  说起来,“郭广昌失联”的谣言,原本只是2015年12月的“旧闻”翻新,可纵然炒的是“冷饭”,也暗合了某些人对“内幕”“阴谋”的想象:要知道,就在今年6月中旬,银监会还要求各家银行排查部分海外投资较多、在银行业敞口较大的民企的授信及风险分析,复星就在其列。在此情境中,说郭广昌失联,也契合小道消息“日常化议题、故事化导入”的特征,更容易被采信。

  鲁迅曾说:“‘流言’本是畜类的武器,鬼蜮虫或的手段,实在应该不信它。”所以“是谣言不辩,诬蔑不洗,只管自己做事,而顺便中,则偶刺之。”但搁在涉上市公司类的谣言颇具破坏力的今天,企业一旦进入谣言射程后“诬蔑不洗”,已很难泰然处之;坐等谣言烛灭灯熄,很可能意味着坐视损失扩大。此次“郭广昌失联”的谣言,就直接导致7月6日相关概念A股及港股盘中股价大跌,多只跟踪指数ETF基金回撤明显,企业损失数以亿计,难怪复星方面对谣言夕惕若厉。

  就蓄意造谣来说,谣言既然未必会止于“智者”,那就该让其止于零容忍之下的“重罚”,不能让造谣“不上税”。冀望受害者和有关部门辟谣当然很有必要,但再及时的辟谣也会有滞后性,因为谣言传播存在“逆火效应”——公众更易于接受简单直观的谣言,而排斥相对科学严谨的辟谣信息的当下。只有提高造谣违法成本,才能让造谣者望法而却步。

  但这是针对普遍意义上的造谣。而根据稽查,此次“郭广昌失联”谣言并非“是一只凭着推测、猜疑和臆度吹响的笛子”,而是同花顺使用网络爬虫软件抓取了陈旧信息,且未审核。也就是说,它是因“技术性失误”造成了客观上的传谣效果,而未必是蓄意造谣。可是,作为带有媒体属性的资讯网站,它不能只把资讯发布交给技术,却不尽到真实性审核义务。

  对媒体来说,做“谣言止于智者”里的“智者”是必备的素养,而“智者”就该打掉对技术的崇拜,有专业性判断和真实性把关包括审核,尽量避免“传谣”。而今,同花顺被罚20万元,还有自身公信力受损,也算是教训惨痛。如果说,造谣者会“坑人反被坑人误”,那媒体亦该防止“传谣”也被“传谣”误。

  传谣“郭广昌失联”受罚,也是前车之鉴:不论是捏造还是误传,涉企涉养生等谣言,都指向着失责。如今同花顺已吃了一堑,但愿后来者都长上一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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