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要发展,监管思维要更新

2017年07月06日 08:5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张敬伟

  市场业态在更新,管理思维更要与时俱进。要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

  近日,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表示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

  《意见》来得及时。因为分享经济蛋糕越做越大,问题也逐渐显现。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但是,由于分享经济发展得太快,“成长的烦恼”也凸显出来。这种烦恼,有其自身的问题,譬如无序扩张、野蛮生长,如共享单车存在的押金难退,拼车服务面临的安全风险,以及私厨服务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等等。而且,由于市场跟风和资本任性,也导致无序竞争和资源的浪费,甚至一些小的分享经济业者还未起步,就在这一新型业态的狂潮中溺水而亡,譬如近期两家共享单车企业的倒闭。

  除了分享经济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大的问题来自于外部,确切地讲来自于监管层面。对于传统业态,已经有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他律手段较为健全。但是分享经济“一切都是新的”,传统的监管手段失灵,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监管的缺位。

  其实,只要是市场主体,无论是传统业态还是新型业态,都必须纳入法治体系和制度框架,并接受常态化监管。毕竟,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和规则经济。对新兴业态立法建制,促其健康发展是必须的。

  但问题来了,如果监管者不够开明,新型经济不仅不会健康成长,甚至会走弯路甚至夭折。

  从《意见》释放的信号看,有些地方对分享经济的监管,的确存在着管得过死、过严的情况。《意见》明确表示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是有所指向的。譬如网约车立法,顶层设计的思维是开放的、宽容的,但是到了地方制订细则,往往就变了味,条条框框的限制把网约车变成了传统的出租车。这表明,相关管理者并没有跟上新业态的市场节奏。这样的管理是懒政思维的体现,也对分享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制度阻力和行政掣肘。

  市场业态在更新,管理思维更要与时俱进。对此,《意见》发出破除“中梗阻”的坚定信号——八部委将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特别提出要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

  分享经济要发展,监管思维要更新。对于新业态的发展,权力之手还是尽量不要伸得太长,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总之,要对分享经济宽容一些,给其更多的发展空间。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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