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新华社1月23日)
何为简政放权?简单而言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据报道称,在《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中,决定再次清理规范三类共计17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笔者以为,降低行政审批的门槛,无疑是自我革命,以利于推动经济转型,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内需潜力、形成新动力,从而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说到行政审批的下放,应该说一直以来都有一个“怪象”,一边是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一边却是部分行业协会职能迅速膨胀。并且这些社会组织,具有对市场内各类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权威性认定,从事具有官方色彩的协调、联系、评优等活动。许多行政审批程序规定,企业需提供政府指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查意见或检验结论,而这些第三方中介机构说白了就是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究其原因,无非是头上有“红顶”而已,让简政放权成了“旋转门”、“玻璃门”,让公平竞争环境,服务职能优化大打折扣。
如果说人无利,不早起,或许过于功利化。但红顶中介的确让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遭到践踏。因为一些所谓的、带“红顶”的中介,实则是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之间“暗度陈仓”的利益输送、“官商钩搭”;是放不下手中的“权”和“利”,是权本位作祟,败坏着社会风气,阻碍着简政放权正常进行,在行政审批之外又拦起了一个高高的“门槛”。不难看出,这次清理对一些事项申请人不再组织安全评估,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安全评估,明确了审批责任;二是审批部门加大现有的专家评审或技术复核等安全评估力度;三是审批部门颁布强制性安全标准,并相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大好利是,让简政放权进行得更为彻底。
当然,再好的法律法规关键还在不折不扣的落实。摘掉中介“红顶”释放改革红利固然可期、可盼、可敬,但也得防范于未然。不可否认,现实中许多行政机关的权力的确少了,它是放给了中介社会组织,而且很多中介机构实际上就是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或者利益第三方,所谓的“放权”其实就是把权力从自己的左手交给右手,跳出了政府的壳,沾上了市场的边,收费的自由度更大了。这是因为,在部分地方存在落实不到位、变相保留的问题,这是因为“假放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真正公开透明、管住“多余的手”,为此,要摘掉中介“红顶”释放改革红利,需要监督到位。
一言以蔽之。摘掉中介“红顶”将会为更有力地创新和强化社会管理,编织一张覆盖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助力,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落实相关管理职责,让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各归其位,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李焱)